7岁那年,遇到的那个拐子,他还活跃在江南一代,甚至又开始犯案了!
我的眼睛,瞬间变冷。
郑知南知道,我动杀念了——
自从我用郑知南给我设计的弓弩,重伤那几个光棍后。
我忽然意识到,人的性命是脆弱的,也许,出现在你眼前的敌人,比你高大,比你强壮。
但,对方同样两只眼睛,一只鼻子,连心脏都只有一颗。
若是借助工具,或者巧力。
就能一击致命。
就像,压着打了我整整2年的沈藏锋,不也是睡着后,被我偷袭,险些切断他命根子,他鬼哭狼嚎,眼神第一次对我流露出畏惧,见我像见了鬼一般。
我拉了拉郑知南的袖子:
“帮我搞些毒药,越是下三滥越好,能让人失去意识,或者失去反抗能力”。
郑知南颇感无奈:
“你是个大家闺秀”。
我点点头,认真道:
“那是曾经”。
郑伯母养孩子,不死就行,任由郑知南自由生长,结果越长越腹黑,成了江南所有小孩的噩梦。
郑知南养孩子,活着就好,任由我自由发挥,结果越长越歹毒,良心泯灭无所谓,杀人放火也都行。
这氛围,真好。
但是——
若我将来有孩子,一个像我这样歹毒,一个像郑知南那样腹黑。
嗯,也不是不行。
……。
只是,在私了与报官之间,我和冯奶奶发生了冲突。
冯奶奶坚持要报官,报齐家强买强卖,坑骗自己的玉观音,坑害自己的孙子,害的他疯癫失忆。
冯家未曾落魄前,在商会上,曾经与现任知府有过一面之缘,觉得他应该是个正派人。
我心叫不好:
“这年头,越是豺狼虎豹,越像正人君子”。
连郑伯母也说不通她,坚持要带着长安哥哥去告状,长安很依赖奶奶,她走哪,长安就要跟哪。
我不宜露面,这段日子,郑知南和郑伯母已经旷工多日了。
虽对官府实在不太看好,但拗不过冯奶奶坚持。
反正——
她报她的官,我私了我的仇。
互相不耽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