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十七章 败血之症

天道罚恶令 为谁陨落 1646 字 2个月前

要换了别人,说出这一句话估计盖英理都不理。但陆笙此刻却不一样了。

虽然陆笙是官,但这个官和其他的官都不一样。陆笙在江湖武林中的声望极高,一剑飞仙的风采甚至还是万千江湖儿女心中的偶像。

盖英,就是其一。

虽然当初他没有前往金陵,可无论是柳青云,步非烟,还是陆笙,都是他所仰望而不可及的存在。崇拜强者,是江湖儿女的常态,当听多了武林同道绘声绘色的讲述那一夜那一战之后,一个名字在盖英的心底扎下了根。

在盖英看来,步非烟和柳青云之战只是一次意气之争,而陆笙的力拦狂澜才是真正的豪侠。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众点破无双公子的阴谋并救数万武林同道于水火。这是何等的雄姿英发?

盖英意动了,但他的心中还有一个顾虑。

“陆大人……如果我发现了仇人的下落……你不能阻止我报仇。”

“我为何要阻止?灭人满门的也不会是好人,落到我手上他也是一个死。”

“多谢陆大人,属下盖英,愿为陆大人差遣。”

陆笙没想到这么顺利,心情愉悦之下,预付了盖英一个月的工钱。一行人来到就近的集市上,陆笙让盖英好好换一身行头,而后到提刑司报道。

陆笙对盖英的偏爱,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让冯建有些吃味,自己跟陆笙比卢剑晚,不如卢剑受重用他也认了。可是,这个盖英凭什么这么受陆笙喜欢?

论武功,盖英虽然不俗,但一个江湖人士有自己好用么?而且,身怀如此武功却能把自己过成一个乞丐?这说明盖英除了武功之外别无所长。

冯建不理解,但也不会表现出来更不会问出口。

他所鄙视盖英的那些部分,恰恰是陆笙对盖英最为欣赏的。

一个人的能力可以培养,但一个人的品格却很难改变。陆笙一直相信,武学天赋高的人,其他方面的资质也是不差的。

一行人来到提刑司,通南府和当初的苏州府差不多。提刑司早已空置许久。不过这次不同的是,江北道节使知道陆笙要被调来,在陆笙还未动身的时候已经命人将提刑司打扫干净了。

所以,陆笙也没有看到什么荒草枯杨,蛛网横梁的场景。

刚刚把行李什么的放好,盖英换了一身行装来到陆笙面前。洗漱之后,还把胡子刮了。一下子,盖英立刻从年近三十的型男退化成乳臭未干的小鲜肉。

看着盖英的新形象,陆笙微微一愣,“盖英,你今年多大?”

“刚刚过了十九。”盖英看似有些害羞,小白脸还微微有些红。这么多年风吹日晒,竟然没把他的脸给晒黑,这皮肤,羡慕不来。

这个时代的人,没有记周岁的说法,过了十九岁,实岁可能才十八。十八岁的先天境界……这等天赋足够将青年高手榜大多数人给比下去了。

冯建负责将盖英登记注册,因为一行人来江北也是公干,所以并没有带多余的制服,所以,盖英还是得穿着便装。

在收拾妥当之后陆笙便去了节使府,吴州和其他的州不太一样,吴州门阀不少,权贵也很多。江南道有南陵王府和宁国侯府,江北道有北坎侯和靖王府。所以朝廷并未在吴州设立太守府。

而且江北道和江南道划江而治,江北道设立了节使府,分正节使和次节使,职能和其他州的太守一样,但级别上要低一个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