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补充道:
“小丫头,你是不知道那天文府有多热闹,郑知南那家伙,刚把你抱回文府后,上好药后,转身就给了那位年轻的知府一拳,那一拳,结结实实打得他发蒙,一只眼圈都被打的乌青”。
“那位知府大人愣了片刻,也铁青着脸,一拳头打回去,俩人就这么赤手空拳互殴,旁人拉都拉不开”。
“连文先生都惊动了,出了书房,呵斥二人,他们方才停战,两位都是气血方刚的年轻人,都拼了全力,非要把对方往死里揍,现在两人药都没擦,饭也没吃,就这么跪在院子里”。
“文先生说了,他们什么时候认错,什么时候才准起身”。
“文先生座下,最忌同门相残,可一个两个都不省心,郑知南动手是不对,可那位知府大人不顾你的死活,也确实该打”。
“我这位新师兄,叫什么名字”?
“回姑娘,这位新就任的知府大人,早些年已是文先生的弟子,名唤欧阳瑾,他入门早一些,只听过先生新收了座下弟子郑知南,是为关门弟子,尚且不知,文先生特地为姑娘,开了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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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瑾,这名字不错,可惜人太冷血无情了些。
若此次被绑匪挟持的,并非我,而是一个普通女子?他这番作为,虽然可以在官场文书上说的过去,可到底踩着人的尸骨立功。
剿匪是功,可人质的命不是命吗?
他这般莽撞,想来是权衡利弊下,做出了在他看来是最优选。
唯一的变数,是郑知南突然出现,以及我的身份。
我在胭脂铺,故意用鞋子踢中他脑袋,引他剿匪,等那群匪徒一走,掌柜的早早报案,齐家人势必要营救。
若在江南地带,出了绑匪挟持江南大户的案件,他这位新赴任的知府,政绩怕不好看,剿匪,彻底剿灭这伙人,哪怕他们不是匪,是欧阳瑾最好的选择。
至于,剿匪途中,沈小姐出了意外,也只是命数不好。
文先生座下那群学生,当真是混官场的好苗子。
管家认识我的时间久了,很是了解我的心思。
想来,他也不希望我心里存了个疙瘩。
既投身到文先生座下,就该力往一处使,最忌同门相互猜忌,他安慰我道:
“你也别怪你这位师兄冷血,这是保住他政绩的最优选择,只不过,这次他不小心捅了马蜂窝而已”。
丫鬟刚帮我从衣橱里找出双新鞋,听到管家最后一句,忍不住打趣:
“谁说不是呢?若换做旁人也就罢了,谁不知道,他差点害死的,可是郑公子的眼珠子命根子,不挨顿怎么也说不过去,姑娘是不知道,郑公子那天脸色有多难看”。
饶是我脸皮堪比城墙厚,被两人这么打趣。
脸,腾的一下,红了。
像一只煮熟的虾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