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我和郑知南的相遇,不过是一场老掉牙的“英雄救美”套路。
诚然,14岁的郑知南,算哪门子英雄?一个背后偷袭的,险些被揍得鼻青脸肿的莽夫。
诚然,7岁的沈藏拙,算哪门子美人?一口烂牙、头发枯黄没几根毛,病歪歪瘦瘦地像只小猫。
但唯有一点相同:我和他都在两年前,在命运这只翻云覆雨手里,从云端滚落尘埃,一个摔得鼻青脸肿,一个摔得粉身碎骨。
我们境遇不一,却同病相怜。
哪怕很多年过去,我依旧能够清晰的记得,那个夜晚,关于我和他的种种细节,甚至,我曾做过一个无聊至极的假设。
譬如,在这一晚,我没有遇见郑知南。
或许,我会年少早夭。
或许,我会白璧蒙尘,忍辱偷生,被拐子卖了,在某一条花街柳巷,做起了皮肉营生。
或许,我会时不时挨两个窝心脚,最后被人用一卷铺盖将我草草掩埋。
不会有谁知道。
我沈藏拙,7岁以前,是江南巨贾沈家的大小姐,戴金簪,枕高粱,卧软床,是实打实的金枝玉叶。
而我堂兄沈平安,10岁以前,是个光着屁股在乡下玩泥巴,满口脏话的放牛娃。
他会鸠占鹊巢,腰缠万贯,娇妻美妾,父慈子孝,儿孙满堂。
瞧瞧,这世道,就是这么不公平。
可就在这一夜,我偏偏遇到了郑知南。
——他在世俗泥潭中滚了几个圈儿,明明被磋磨的,浑身上下没一块好皮,却还装得云淡风轻。
他的眉目清清冷冷,双手抱胸,瞅着我时嘴角还微微勾起,露出一丝戏谑的笑意:
“认识一下,郑知南,你就是江南那个传说”?
我想,如果我当年我5岁,大概率会一脸傲娇,接着从嘴里云淡风轻蹦出一个字:“滚”。
可我已经7岁了,我仅用了两年时间,迅速学会了逃命,吵架,以及……
看人脸色过日子。
所以,我理了理凌乱的衣衫,行了个并不标准的淑女礼,道:
“认识一下,沈藏拙,我就是那个传说”。
郑知南说——我和他很有缘,我一出现就克他。
那晚,明明郑知南在花楼吃酒,醉醺醺地从楼里出来。
不早不晚,这时候偏偏遇见一个昔日同窗,那小同窗指着鼻子破口大骂:
“你,你,居然出现在这种地方,简直有辱斯文,不知羞耻”。
如果是12岁以前的郑知南,他连一个白眼都不屑给到他,好笑的是,14岁的郑知南,还是不屑给他一个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