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垂伊一路寻来各种各样的酸食,到安国京城时,裴稷已经吃胖了一圈。
京城是天子脚下,一国中心。
繁华富贵亮闪闪,迷了龙眼。
到京城的第一晚,裴稷挺着圆滚滚的肚子,拉着封垂伊硬是逛了四条街。
他没心没肺的,就只想着玩,街上人挤人,封垂伊一边小心护着他,护着他的肚子,一边放开神识,耳听八方。
安国当今的皇帝,半年前登基,今日抬了定国侯之子入宫,册立为君后。
皇帝大婚,一般都会解宵禁三日,难怪都子时了路上还这么多人。
封垂伊没发现这京城里有修士,便将神识收了回来。
裴稷新鲜劲过了,也玩够了,就变成小龙,缠到她手腕,埋着脑袋睡去。
封垂伊找了家酒楼歇下。
翌日二人起来,听送水上来的小二说今日是花朝节,人们都出门踏青了。
裴稷喜欢花,当即来了兴趣,封垂伊塞给他一颗珍珠,哄着他洗漱完,才放他出门——
洗漱这种小事,虽然一道小小的术法就能搞定,可既然来了凡人世界,能不用术法便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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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那小二说,北城外的桃花开得正好,还能游湖,封垂伊和裴稷就一路逛着,走到北城外。
漫山遍野的桃花,美不胜收,如仙境一般,其中已经有不少的看客。
封垂伊注意到几个华服少年,他们的耳垂上都戴着精致的耳饰,心下一动往前走几步,摘下两朵盛放着的桃花。
裴稷跟过来,往她手里看,“你要吃么?”
封垂伊摇摇头,让他乖乖站好,将桃花一边一朵,夹在他的耳朵上。
退后一步看着裴稷,封垂伊唇角带笑,温声夸赞,“稷儿真漂亮。”
“……漂亮吗?”
裴稷摸了摸耳朵上的桃花,捏了捏脸蛋,又拍了拍肚子,然后撇嘴道:“你把我变得黑黑的,我变回去更漂亮!”
封垂伊伸手牵他,“这样也漂亮,好稷儿,等离开安国就让你变回去。”
裴稷的银发太罕见,瞳色浅,人也漂亮得过头,凡人见了恐怕会生事端。
封垂伊将他变得平平无奇的,不引人注目,也是想让他能够自在的游玩。
“走吧,带你去里面赏花。”
“好。”
裴稷乖乖地跟着封垂伊。
他到底没定性,只安静了片刻,就耐不住性子松开封垂伊的手,蹦蹦跳跳地跑向前方,去追逐花丛中的小蝴蝶。
夹在他耳朵上的桃花飘落。
封垂伊笑了笑,快走两步将花朵接住,借着衣袖的遮掩,放到储物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