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我喜欢她

他在沈氏集团的附近有一套独栋别墅,从沈即安刚回来的第一天,他便想把沈即安接过来。

但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上次一见,他总感觉沈即安同他生疏了好多,怕她多想,这事他就一直没有提。

直到不久前她晕倒在公司,他的这个念头才重新燃起来。

沈即安听着电话那头的声音有片刻的愣神,沈从砚的话让她恍惚忆起,小时候与他一同住在沈家的时光。

那时沈氏别墅里,除了他们两人外,便只有刘妈和一位接送的司机在。从五岁直到十三岁整整八年,是沈从砚一直陪在她的身边。

那八年,是她最幸福快乐的时光。

沈从砚看着她从嫩芽抽条成不羁的花枝,她也见证他从一个毛头小子,长成阳光恣意的少年。

只是……

沈即安的眼眸瞬间黯淡下去。

当年在机场的一别,谁也没有想到,再见面,会是十年后。

当年分别时,她十三岁,他十八岁;如今重逢,她二十三,他二十八。

可是时间改变的,怎么会只有年龄呢?

沈即安嘴角溢出一抹苦涩的笑,看向屏幕备注的眼眸不经意投下一片悲伤,她抽了抽鼻子,开口说道,

“没事的哥,我已经长大了,可以照顾好自己了。”

她清楚的明白两人的关系不该是这样的,可她却无力扭转。

当年黏着沈从砚的沈即安长大了,在他离开的十年间,女孩早已习惯身旁没有他的陪伴。

“好吧。”

听到沈即安的回答,沈从砚的神情无比落寞,他知道,从前的日子,再也回不去了。

“对了,”

在电话快要挂断前,沈从砚忽然记起还有事要问沈即安,顿了顿,他试探着问,

“你是不是,在铂爵工作?”

沈从砚这么一说,沈即安才突然想起,自己在铂爵工作的已经快要一个月,她居然还没有跟沈从砚说过她在铂爵上班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