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以前从未来过上海,跟这个女人也不认识,但这个女人却用这种准备搞事情的眼神看着她,她总是要做好防备的。
闻霆也察觉到了不对,他瞥了一眼,弯下腰,凑到姜柚耳边,温声说道:“此人名叫何佳莹,父亲是商会的成员,她的性格很蛮横,最好不要和她单独相处。”
姜柚歪着脑袋,故意说道:“哎呀,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呀……啊,对了,之前你住院的时候,有个姓何的小姐三番两头地要来找你,不会就是这位吧?”
闻霆莫名有些局促,点了点头,赶紧解释道:“我与她不熟,平时很少见面,只是之前跟她爹有过两次合作而已。”
毕竟商场如战场,局势瞬息万变,前脚针锋相对的两人,后者可能就有一个合作。
“这么着急?”姜柚借着衣服的掩盖,戳了戳闻霆的胳膊:“看来这是二爷的一朵桃花呀。”
闻霆被戳,却面不改色,连声否认道:“没有桃花,我也不需要,只要有你就好。”
姜柚忍不住笑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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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一边聊着一边往里走,这条通往正厅的路可谓是极尽奢华,铺的不是鹅卵石,而是数不尽的铜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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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柚垂眸看了一眼,唇角笑意不明。
这汪肃还真是热衷于搜刮民脂民膏,外面多少人吃不起饭,他却挥霍至此。
宴会厅里更是金碧辉煌,巨大的水晶吊灯如同璀璨的宝石,墙上挂着好几幅名画,红木家具上镶嵌着精美的花纹,两侧则摆放着各种古董瓷器和艺术品。
此时还未到开宴的时候,众人有互相结交恭维的,有在花园里闲逛的,也有坐在座中听戏的。
今日还请的是上海有名的全胜班,宴席前搭了座高高的戏台子,正在唱着一出大戏《凤鸣山》。
扮赵云的老生一挥衣袖,声音高亢雄浑,唱得极富感情:“忆昔磐河与主相认,杀败了袁绍救过了公孙,长坂坡曾救幼主的性命,七进七出显过了奇能,只杀得张合无处投奔,卸甲丢盔奔回了曹营……”
汪肃坐在最前头,跟其他人隔了一大段距离,身后站了一排背着步枪的兵,把他和其他人隔开,看得出来他是真的是很怕死了。
他看起来约莫五十来岁的模样,有些稀疏花白的头发梳成了背头,大红色的对襟长袍套在他比常人要宽大得多的身子上,这些年安逸的生活。让他的身材早早就走了样。
他的脸也胖了许多,两颊丰满,微微凸起,居然给人一种和蔼可亲的感觉,一点都看不出他是个丧尽天良的人。
他微微眯着眼睛,手里盘着一对文玩核桃,时不时摇头晃脑的跟着哼唱几句。
戏台上的老生继续唱道:“大功劳一时说不尽,小功劳一时我记也记不清,相爷若还不恁信,你在功劳簿上查分明,快快与我一枝令,要学那黄忠取定军。”
听到这里,汪肃晃了晃脑袋,高声说道:“正好,下一首就来一曲定军山。”
说这话时,他睁开了眼睛,目光不经意地落到了正往里走的闻霆身上。
汪肃的目光在闻霆身上转了一圈,见真的看不出来有什么伤,心里不由得打起了小鼓。
一时间搞不清楚,他派出去的杀手到底有没有得手,这闻霆到底有没有受伤。
看这脸色,倒是挺苍白的,或许是真的受伤了?
不过他也没指望能如此轻易地杀掉闻霆,他毕竟是有本事的,不然也不会跟他作对到如今。
对于一个不到三十岁的毛头小子居然跟自己的地位不相上下,汪肃心里是极其嫉妒且不忿。
在他看来,他自己是靠用枪杆子拼命走到的今天,那功劳都是实打实的,而闻霆若不是靠着闻父和林司令,绝对得不到如今的地位,早就被他杀死无数次了。
汪肃手里的核桃盘得更快了,碰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
这个毛头小子屡次三番跟他作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