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街角出来,走过七八个路口,汤米用为数不多的零钱进了地铁站。
他今天将要穿越大半个哥谭市,前往城市的另一头,挣出让自己体面的薪水。
顺着沙丁鱼般的人流而下,乌泱泱的人群里,汤米感觉自己像是水滴流入大海,平凡且不可见。
来到站台前,汤米边将手插进裤兜,边环顾着四周,兜里仅剩的零钱是他今天回家的唯一希望,他不希望自己得到任何小偷的光顾。
可就在四处打量时,他忽然发现一道人影从人群中挤出,缓缓朝着站台的最前方走去。
“挤什么挤!”
“找死啊!”
“法克!去后面排队!”
那是一个年近四十的男子,有着皮包骨头的体态,深陷的眼窝和乱糟糟的头发,让人一眼看去,像是丢了魂魄。
要不是外面还穿着得体的西装,汤米甚至怀疑这里的保安会不会让他进来。
即便身后有着无数的谩骂,他依然一点一滴的将自己挪到了站台最前面。
就在汤米疑惑对方要干什么时,只见男人回头冲众人一笑。
笑容十分温和,满眼都是慈爱的神情,甚至让汤米一度怀疑对方的职业可能是个神父。
下一秒,男人撑开双臂,向身后倒去。
“嗡——滋——”
一列地铁准确无误的停在站台前,除了刹车制动的声响,还发出一阵隐约的骨头粉碎声。
一抹红色的花朵绽放在站台下,汁液甚至迸溅到前面人的脸上。
“狗屎!真是晦气!”
“死哪不好死这里!婊子养的!”
“呸!”
汤米错愕的看着眼前一幕,没人尖叫,没人呼救,除了最前面几个谩骂的人,大部分都在冷眼旁观,好像对这一切已经习以为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