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其【辩证法】的内容,更是一种【抽象概念】的【逻辑辩证】。所谓辩证,即是发现其内在的矛盾,从而进行否定,再通过否定对象之内在的矛盾,进行否定之否定,逐渐深化认识的过程。
黑格尔所提出的【意识】五个发展阶段,即体现了这种【辩证法】思想。
首先提出的【意识】发展阶段是单纯的、原始的【意识】,此意识在黑格尔的定义是关于对象的意识。
就是说,只要说【意识】,就一定是基于某种对象的意识。如果没有对象,就没有【意识】。
所以,这里的意识其实是【对象意识】,但这里隐藏这一个矛盾点,就是与对象相对的是主体。意识仅仅意识到对象,却没有意识到意识的主体本身。这就为意识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可能性。
第二阶段,【自我意识】,即是以自我为对象的意识。处在这一阶段的意识,不仅能意识到对象的存在,而且还能意识到主体的存在,而且对主体存在的意识占据更重要的位置。这即是【自我意识】。
当对象和主体都被意识到了之后,新的、深层的矛盾开始显现出来,不管是对对象的意识,还是对主体自身的意识,这种意识是纯感性的意识呢?还是具有理性的意识呢?理性意味着认知更符合【客观真相】,而感性则意味着更符合【主观感觉】。
对象意识和自我意识,更主要的是一种【主观意识】,其认知有着更多的主观性。于是这就为意识的发展打开了新的空间——客观、理性的空间。
所以意识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即是【理性】。理性是对感性的突破和超越。比如哲学的发展,科学的发展,都是理性发展的体现。特别是数学、物理学的发展,大大推动了人类的理性认识。当某种理性认识不再是少数人的主观认识而变成了社会大众的共同认识时,这种认识的性质就不再属于【主观认识】,而变成了【客观理念】。比如数学公式,物理定理、定律等。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由此形成了整个社会的共同价值观等精神性的认知,人类意识的发展就进入了第四个阶段——【客观精神】。比如民族精神、民族文化、民族性格、民族气质等等。
注意,黑格尔的【意识】五个发展阶段,其考察的对象总体而言是人的个体意识,所以即使是【客观精神】,其具体体现仍是体现在个体意识中。只不过由于【客观精神】高度的客观性,使得个体意识的个体性局限被一定程度地打破和超越。所以【客观精神】就现实性的人的精神而言,同时具有个体性和社会性,只不过在考察【客观精神】时,其社会性更加突出,个体性较为微弱而已。
最后一个阶段,【绝对精神】则是理性特征、客观性特征、非个体性特征均达到至高境界的意识状态。这样一种至高无上的、完全客观的、完全理性的、完全非个体性的、普遍存在的、绝对存在的【绝对精神】,就成了意识发展的最高阶段。同时它也是一切意识形态最终的本体。这一本体性的存在,不以个体性意识状态、个体意识意愿而转移,从而成为一切存在之本体。
小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