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说,在三人看来,最让人头疼的问题已经解决了。
“接下来,就该对付那群野猪了!”
陈家兴对陈东俊说:“东俊,你回去一趟,让人来处理这头野猪,再叫上几个会打猎的人,过来帮忙一起围剿那群野猪,它们糟蹋了那么多庄稼,不打不行,到时候把肉分给大家,也算是一点补偿。”
对于召集人手这件事,宋阳没有任何意见。
还有大大小小十四头野猪,单凭他一个人、四条猎狗和一把枪,能猎到的实在有限。
打野猪,不只是为了吃肉,更重要的是保护庄稼,从它们嘴里夺回粮食。
这里的土地本就贫瘠,粮食产量不高,野猪一晚上就能糟蹋一两亩地的玉米,让粮食问题更加严峻,在有些人家,连玉米芯都会被磨碎掺在玉米面里当口粮,这样的粮食吃起来很糙,会割嗓子。
粮食太珍贵了。
这也是这个年代养成的习惯,哪怕再过一二十年,大米已经成为常见的主粮,还是有很多经历过这个年代的人,看到地上洒落的玉米粒,都会仔细捡起来放进口袋,不浪费粮食的观念已经刻进了骨子里。
陈东俊快步离开了,宋阳则和陈家兴、陈东辉一起,相互帮忙给野猪开膛破肚,心肺割出来后,宋阳拿过那颗有两个拳头大小的心脏,切成四块,依次喂给四条猎狗。
看着四条猎狗几下就把分到的肉吞了下去,还眼巴巴地盯着那些肝脏,宋阳伸手揉了揉它们的脑袋,算是安抚。
待会还有一场硬仗,现在只能稍微奖励一点,再加上安抚,能让猎狗知道付出就有回报,猎捕时会更卖力,同时也能避免它们养成贪吃的毛病。
说起来,招财和进宝已经成熟了,这大半年来,和宋阳配合得越来越默契。
那两条凉山犬,还没有真正对付过大型野兽的经验。
上次和那条细犬的争斗,它们虽然表现出很强的猎性,但其实没起到关键作用,不算真正的猎捕,这次这头野猪也是被宋阳两枪就解决了,它们没有真正参与猎杀,宋阳期待着围猎那群野猪时,它们能有好的表现。
陈家兴有冯学文这样的女婿,自然知道猪肚很值钱,肠肚扒出来后,陈东辉小心翼翼地割下猪肚,把两头连着的小段肠子反塞到猪肚里,然后用杀猪刀开了个小口,把里面的脏东西放掉,再把内里翻出来,抓了把松毛简单擦了擦,装进随身的布袋里背着。
又过了十多分钟,陈东俊带着九个人来了。
让宋阳没想到的是,冯晓萱居然也挎着火枪跟来了。
其中四个人是来搬运这头野猪的,另外四个男的提着火枪,是来帮忙围猎的。
冯晓萱带着火枪,显然也想参加围猎。
宋阳不禁皱起了眉头:“东俊叔,你怎么把晓萱也带来了?”
“她非要跟着来,我劝不住,拿她没办法,只好带她来了!”陈东俊一脸无奈。
“这是打猎,不是闹着玩的,你赶紧回去!”宋阳看着冯晓萱:“等会儿还要打野猪群,野猪到处乱冲,很危险!”
“怎么,看不起我啊!”
冯晓萱撅起嘴,一脸傲娇地说:“我十三岁就摸枪了,还经常跟着外公和两个舅舅打猎,也打过野猪,不是没经验。”
听到这话,宋阳愣了一下,转头用询问的眼神看向陈家兴。
“我这外孙女没说假话,十三岁那年,她放学回来背着背篓到我干活的地里割猪草,我看到一只野鸡停在沟边的草坡上,让她回家拿枪。
结果她把枪拿来后,自己悄悄摸了过去,看到野鸡就开了一枪,火枪的后坐力把她推到了沟里,野鸡也飞不起来了。她自己爬起来,还笑得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