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背包

虽然对乞丐的负面评价很多,但乞丐并不受影响,认真的掰着芬格尔的手指,为了尽早拿出里面的钱,乞丐甚至用上自己几天没剪的指甲。

乞丐手上的污泥蹭得芬格尔手上脏兮兮的,芬格尔饶有兴致的看着乞丐,这幅瘦弱的身体,手上力气倒是一点不小。芬格尔紧握拳头,将红票死死的护在手心。他想看看乞丐能坚持多久。

只见乞丐的脸逐渐变红,看得出是用上全力了。

乞丐张开臭嘴,亮出歪歪斜斜的黄牙,一副要连嘴都要用上的样子,突然他的脸色变的苍白,眼睛直直的盯着芬格尔,放开芬格尔的手,倒着往后退了两步,捞起地上的灰色小瓷碗,慌张的逃走了。

芬格尔看着逃跑的乞丐,乞丐跑走的时候还时不时看向自己。

联想到乞丐讲的那个故事,芬格尔转过头。

人群中一个戴着高高的白色厨师帽的健壮男人牢牢的吸引住芬格尔的目光,一种奇妙的感觉传过全身,芬格尔身体不自觉的放松,体内的龙血活跃起来。

芬格尔明白,这是血之哀被解除的表现。

混血种如果落单就会产生强烈的孤单感,教授们将这种现象称之为血之哀。

也就是说,那个带着厨师帽的健壮男人是一名混血种,

随着乞丐的离开,人群也流动起来。

芬格尔朝着男人走去,突然背后传来被撞击的感觉,他回头看去,一个男孩摔倒在地上,芬格尔迅速把他扶起来,再次往看向男人的方向,那高高的白色厨师帽已经消失不见,正想挤出人群,身后男孩的哭声打断了他,男孩嘴里叫大声叫着妈妈。

考虑到人群这么挤,这男孩很容易就被踩伤,芬格尔索性牵起小男孩,拉着他挤出人群,在天桥的出口处等待。

小男孩的妈妈很快就找了过来,瞪了芬格尔一眼,便拉着小男孩离开了。

芬格尔享受着妈妈的厌恶眼神,活动了下肩膀,感觉肩上轻松了不少,他有一种不好的感觉,伸手摸了下自己的背,本该背在背上的长长的黑色背包不见了。

看着换了一批又一批的行人,芬格尔知道只靠自己是找不回背包的,他无奈的叹了口气,这天桥比他想象中还要麻烦。

芬格尔下了天桥,找了个无人的角落,轻声唤出诺玛。

“诺玛,找出我的背包。”

一张市区地图瞬间出现在芬格尔的脑海里,一个小黄点在地图上缓慢移动,最后停留在一个小型建筑物里,建筑物上写着四个小字,富贵饭店。

本以为是普通的扒手,没想到还是团伙作案,这么看来对方已经盯上自己了。

芬格尔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日期,今天是周六,饭店今天在营业时间。

去看看吧。

芬格尔收起手机,按照地图来到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