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双泛着狼光的邪恶眼睛死死盯着朝惊枝,望着她优越的皮相,流着口水在脑海里幻想了千百遍。
朝惊枝只是居高临下地看着下面那群恶心猥琐的流民,凤眸冷漠而又轻蔑。
她抬手腕间,精准的用一支金簪射杀了领头的人物。
“兄弟们,都打起十二分精神来,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我们的家人,一定要杀进去——”
那领头的人还没脸红脖子粗的鼓舞完,生命就被终结,最终瞪着眼不甘心的倒下。
金簪插入他太阳穴中,一击毙命。
讽刺的是,在短暂的惊呼后,人群中瞧见那精致的簪子后,便红着眼一拥而上去争抢。
他们瘦骨嶙峋,面容狰狞可怖,活像一头头野兽。
“那是什么?金子!”
“我的,我的!金子是我的!”
“是我先看见的,都不许抢,给老子滚开……”
不乏发生了踩踏事故,又不知道死了几个人。
明明不是果腹之物,他们仍然眼红疯抢,画面荒诞、可笑、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