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绾嘲讽。
“什么勇气不用气,要不是大哥在这里,我才不会让着你!”
樊哙抬头又瞪了一眼卢绾,直到把话说完,才迅速低下头。
“切,看着一副憨厚无比的样子,其实私底下就只会干些不老实的事!”
卢绾回怼,樊哙却没有再回复他了,在卢绾的话语下,他想起那日被刘邦捉奸在草,他的脸变得更红润了。
刘邦拍了拍樊哙的肩膀,一脸微笑地看着他,然后吩咐群贤各自拿出各自竹杯,给他们各自倒了点。
周勃的大腿上放着一把吉他,这把吉他,还是刘邦的那一把,只不过刘邦已经送给他了,可惜后来因为一些事,导致刘邦没有时间再去做一把。
周勃一饮而尽,砸巴咂巴嘴,发出一声感慨:“咂,这酒好喝的很。”
今日的聚会,群贤并没有到齐,因为夏侯婴没有来。他是县令的车乘,平日里要留在县里等候县令的命令。如今到场的,也就只有刘邦,樊哙,夏侯婴,周勃了。
“周勃,今天来点欢快的歌!”
刘邦举着竹杯,吆喝道:“兄弟们,朕明天还要赶路,就不站起来舞了,你们也是,都坐着听周勃唱歌。”
“大哥,王杰的还是张学友的?”
周勃问。
“王杰的吧,要欢快一点的。”
刘邦答。
在过去的那段时间,刘邦教了周勃不少的歌,在教的过程中,刘邦发现周勃简直就是一个天生的音乐家,在那未知的记忆中,他学了很久的吉他才能随心应手,并且还是被家里人逼着报兴趣班学的。至于周勃,很快就学会了,他发现这件名叫吉他的乐器跟自己之前接触过的乐器有共通之处。
随着音乐声响起,众人醉红着脸,摇晃着脑袋,跟着音乐的旋律一摇一晃,周勃的嗓子也不错,不愧是从事了很多年的吹鼓手。
只是,他们唯一忽略了一点的就是,这周围的蛇虫也爱听音乐。
一条比手腕还粗的白蛇蜿蜒地在地上爬行,吐着信子,正不断往目标靠近。目标是树上的一窝鸟儿,它们正在窝里睡觉,完全不知危险即将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