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妮来了,怎么还拿东西了?”妮妮将碗塞到摇光的手里。
“是我奶奶做的红烧肉,可好吃了,给你们吃。”
摇光用空着的手摸了摸小姑娘的发顶,说,“闻着就很香,肯定好吃,就是以后可别送了,留着自己吃就好。”
妮妮问,“这个好看的哥哥是谁?”
摇光便跟她解释道,“这是哥哥的好朋友陈琛,你可以叫他琛哥哦。”
这孩子家里连电视都没有,自然也不认识陈琛这个大明星。
自从看电视也要收费,村民们的电视几乎都成摆设了。
晚上,爷爷看到那一碗红烧肉,说。“真难得,你竟然会烧红烧肉,这肉馋人的很。”
平时他们很少做这么重口的菜,加上爷爷年纪大了,摇光煮饭的时候都是以清淡为主的。
爷爷做菜的时候口味是重一点,但他看摇光吃的清淡,也不会做太重口的。
摇光笑着摆手,“是妮妮奶奶她们拿过来的,我寻思着都拿来了,不要她们心里不舒服,就收下了正好晚上加个菜。”
爷爷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眼睛一亮,“妮妮奶奶的手艺真是不错。你没让她们空手回去吧?”
摇光赶紧点头,“那肯定的,人家家里也不富裕,哪能白吃她们的。”
这红烧肉让人口齿生津,连一直吃的都少的陈琛也多吃了一碗饭。
“喜欢吃红烧肉?那以后隔一段时间给你们做一次吧。”
摇光想着爷爷的身体因为灵泉水的调理,已经好了很多,如此偶尔吃这些重口味的饭菜应该没问题。
饭后,陈琛主动帮忙收拾碗筷。
摇光在边上打趣道,“看到了吧,回乡种田可是要干活的,比如让我们大明星来洗碗。”
陈琛挑了挑眉,“怎么,你忘了?我在餐厅打过工的。”
这时,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喧闹声。
两人对视一眼,赶忙出去查看。
原来是村里有人喝醉了酒正在闹事,周围围了不少村民,只是没人敢上前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