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真是凶手,你又何必这么遮遮掩掩?哈,我忘了,你也有个不好伺候的主子(梦主)呢——他们叫你别管什么狗屁凶杀案,专心搞那‘谐乐大典’。”」
「加拉赫嘲讽道。」
「星期日“看来你的伪装已经帮你充分了解到家族的每一处细节了。”」
「“伪装?你哪只眼睛看出来我是假人了?睁大眼睛仔细瞧瞧吧,带光环的。”加拉赫哼了一声。」
“又一个外号……”
李白已经不知道说啥好了。
他第一次庆幸给自己取外号的人,都挺儒雅随和的。
什么酒中仙、李翰林、李青莲、李十二……
哪怕是最俗气的李十二听上去也不难听。
(李白在叔伯兄弟间排行十二,所以叫李十二。)
瞧瞧星期日这些外号,鸡翅膀男孩儿,翅膀头,现在又冒出来一个带光环的……
“我是不敢想象,要是有人管我叫写诗大男孩儿,说出去该有多丢人。”
(星期日:请叫我古希腊掌管外号的神。)
…………
「“哼哼……诚然,你身上的每一处都是真实的。棕色的头发,像班尼(梦境制作人)一样柔软;橙色的眼珠,令我怀里惠特克爵士(隐夜鸩家主)的视线;古怪的伤疤,那是伍尔西(猎犬护卫长)的勋章……”」
「“还有灰马甲、领带、猎犬勋章、水壶、调饮技术、治安官的身份……它们全都是真实的。”」
「“——这些都分别来自五十二位忠诚的‘家族成员’。”」
「“当它们汇聚于一处时,无数细小的真实便编织成谎言——你从每个人身上采撷一缕认知,将它们据为己有,在梦境中‘虚构’出了一个完整的加拉赫。”」
「“我说的对吗?‘神秘’的爪牙?”」
「星期日一点点的抽丝剥茧,将“加拉赫”这个存在解析的一清二楚。」
“卧槽,还有高手?!”
狄仁杰都被惊到爆粗口了。
本以为加拉赫是唯一一个老实人,结果这家伙也不老实啊!
从五十二个人身上取得特征,然后组装成一个人……听着怎么这么渗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