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2年,英格兰的铁匠麦克米伦,在“小马驹”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
他在前轮的车轴上装上曲柄,再用连杆把曲柄和前面的脚蹬连接起来,并且前后轮都用铁制。这样一来,人的双脚真正离开了地面,由双脚的交替踩动变为轮子的滚动。
当时麦克米伦骑上这种车,一天跑了近20千米,震惊了整个英格兰。
虽然彼时自行车代步效率依旧很低,但已经显现出其实用的一面。
到了19世纪60年代末,德国的斯图加特就已经出现了后轮驱动,带有铰链飞轮刹车弹簧等部件的自行车。
其形制和后世的自行车已经没有了本质的区别。
梁耀的到来将现代自行车的出现时间提前到了19世纪50年代中叶。
梁耀胯下所骑的自行车名曰彪马。
是沃尔特带领他的研究团队,参考梁耀提供的设计图,历时一年研制而成。
彪马自行车革命性地使用上了带有钢丝辐条,铁质轮圈的实心橡胶轮胎,车身以空心钢管连接,靠踩动踏板带动铰链,继而驱动后轮行驶。
坐垫下方带有弹簧以用于减轻震动。
整车的重量比起完全由实木制成的自行车要轻便了很多。
在形制上,彪马自行车和后世的现代自行车已经相差不大。遗憾的是以当前的科技水平,梁耀还无法解锁空心充气橡胶轮胎这一科技,只能使用实心橡胶轮胎将就使用。
由于梁耀是来纽约结婚的,因此在自行车前方储物筐处专门结了红彩用以装饰,他本人也罕见地穿上了红色的西服。
不过比起后世的自行车,彪马还是不够协调与稳定。加之纽约路面凹凸不平,没有加州的沥青路来得平整,只一会儿,梁耀的屁股便被震得发麻。
骑自行车的舒适程度还比不上骑马。
但在19世纪中叶中有一辆能够在平坦路面上飙出十五六公里时速的自行车,那还要什么自行车。
梁耀骑着彪马牌自行车,带着他身后多达百人的自行车队在纽约的街头风驰电掣,一时间成为了整个纽约最靓的仔。
懂事的纽约市民乖巧地为梁耀让出了一条道骑行,他们则在道路两旁好奇地观望着梁耀胯下所骑之车。
见多识广的纽约市民见过自行车,但行驶如此平稳,行驶速度如此之快的自行车,纽约的市民还是第一次见。
他们对这种全新的自行车充满了好奇。
梁耀的自行车队一面骑行,一面抓起自行车储物筐内满满当当银币美分撒向人群。
后面的队伍则向两边的人群抛洒红纸包裹的糖果,遇到孩童多的地方还不忘多撒上几把。
纽约市民一面哄抢银币糖果,一面向梁耀招收欢呼,并送上诚挚的祝福。
记者们则是手忙脚乱地架设好相机,以捕捉下这一精彩的瞬间。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颠簸之后,梁耀终于抵达了范德比尔特的庄园。
梁耀走下车,拍了拍生疼发麻的屁股,将自行车停在一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