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真正入我眼的,我一个都买不起,仿佛天生我就与它们无缘一样。
于是我下定决心要挣钱!
可是我有什么办法挣钱呢?
我坐在城市广场的喷泉那里,看着水中自己的道影被波浪翻覆,我感到一种东西了,叫做随波逐流,身不由己。
我我情不自禁唱起歌来。
当我唱完歌之后,我忽然发现,我的周围围满了人,他们都是为我驻足的,我的歌声突然停止,他们发出抱怨与哀嚎,要求我继续唱下去。
有人眼睛都哭红了,要求我,不,命令我一定要继续刚才的腔调,他还没有哭完。
有人则是求我唱的要高兴一些。
这两拨人开始吵架,甚至开始动手,场面一度混乱起来。
我想去劝说他们,可是他们实在太凶了。
这时候,一个我不认识的男人来了,他拉住我的手,同时他往天上扔了一个东西,轰隆一声巨响,争吵着的人们目光就都被吸引了。
他举起我的手,介绍我道:“这位是史上最好的歌手,难道不应该让她自己决定唱什么嘛?”
众人都点点头,期待着我的表现。
而我对那个男人表示感谢。
我唱了一首先是哀暮、而后光明的歌。
大家都很高兴。
那个男人将他的高礼帽献出到众人面前,人们心满意足地把钱放入里面。
我觉得有些奇怪,为什么是他收钱呢?
当他把钱收完之后,他抱着沉甸甸的礼帽走到我面前,鞠了一躬说:“亲爱的小姐。你愿意和我合作吗?我认识一些人,他们很有权势,只要你同意,我就可以带着你挣很多钱。”
他的眼神很真诚,而且他还挺帅的。
所以我答应了。
之后我和他签了一张合同,确认了我们之间的合作关系,他负责去与人交涉、谈判、筹谋下一个歌唱的地点,我负责在关键的时候展露歌声。
在两场演出之后,由于我只会那么一两首,他又带我去见了一位老师,这位老师负责教我一些写曲填词的知识,她是我音乐路上第一位老师,通过她我才知道我的歌声原来可以唱的更好。
我终于可以将我灵感里面的那些曲调写出来了,我终于可以拥有我自己的歌曲了,终于不是翻唱口口相传的歌曲了。
从那里出来真好,真的。
我无比自由。
我要向幸福进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