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让我写那个申请鉴定书,今天网上搜了一篇,然后大致改了改写了,但是不知道会不会合格。但我觉得今天这个立案的法官,他还蛮专业的,比上一次的专业多了。
我怀疑开发商没有竣工合格的报告,或者说他的报告可能就不是很全面。所以我觉得住建司一定是有责任的。所以他们一直都不给我转到住建司。
我觉得房屋漏雨的那个案子已经被我搞了一大半了,接下来他的主要矛盾就在能否给我提供一个合格的报告。
然后我能否从这个报告里找出来开发商存在的质量问题,然后这个案子基本上就已经捋清楚。就不需要他们再去给我踢来踢去。
我这一天过的老充实了,最起码有一点点进展。
今天让我特别开心的是终于快水落石出了。我感觉打个民事纠纷的案子,跟当警察一样还得破案,还得搞明白到底中间存在了什么问题。
我觉得今天不是在这儿整案子,真的是在这儿破案。
我今天还有一个收获。今天我看到了工伤条例。我就打开瞅了瞅,有一个重大的发现,就是如果要是怀疑我的病是职业病,需要用人单位出具证据证明我不是职业病。
也就是说,工伤鉴定的举证责任是在学校,我看到这个,我也好开心。我就打算学校只要裁我,我就申请工伤鉴定,然后让学校进行举证证明我不是职业病。
服了,我又一晚上没睡。
无聊到去给我几百张的病历标页码了,然后发现我一共复印了三次,三次病历都不一样。整的我又全部核对了一遍。害怕自己印的都不是一次的。还好,第一次的没印,印的二三次的。我也不懂,这每次复印都不一样是几个意思。
我今天有了巨大的突破,今天上午的时候睡了两个小时。然后十点多的时候,去跟物业吵架了。我要求物业给我出具物业服务合同,物业他不想让我拍照。
他问我拍照干啥,我说拍照上交法院,然后,他就一直不让我拍,我就直接给法律援助打电话。
我说:“我要拍这个照片,物业不让拍,是否违法。”然后人家就跟我科普说:“这个按理说是你一份物业一份,就是把物业的那一份给你。都是合理的。”
我当时就外放,我让物业的人听着,物业的人就可生气,就开始跟我吵。
我就指着我的摄像头,我说:“我现在正在录像,你如果要是让我拍,那我跟法院提交的是这份合同。你如果不让我拍,那我提交的就是这个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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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当时他就蔫儿了。他就一直跟我爹吵。我还得看着他害怕他犯病。
我就跟他们说:“你不要跟我爹吵,我爹如果犯病的话,你们是有责任的,到时候我还起诉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