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八章 法定权力

北宋大法官 南希北庆 3276 字 1个月前

张斐道:“就比如说现在西夏的情况,就事论事,我们当然希望西夏国内越乱越好,但如果以国家的名义,去支援西夏商人,这多少有些不妥,也会在朝中受到阻碍,但如果事业署贩卖武器给那些商人,这就无可非议。

此外,我不是说将所有军器监就变成事业署,我只是建议,设立几个生产武器的事业署,这是很有必要的,而且也可以算是一种尝试,如果这些事业署生产的武器,就是比军器监要好,朝廷至少多一个选择。”

王安石犹豫一会儿,“但这到底是武器。”

张斐道:“王学士建议官家、工部、兵部出钱与商人合作生产,如此既能控制武器的生产和出售,同时又能借商人的竞争,发展出更加精良的武器,同时还能够为官家赚得不少钱,如果国家需要武器,也得购买。”

王安石双目一睁,是震惊地看着张斐,“官家生产武器,然后卖给国家?”

张斐点点头。

要是半个月前,王安石都会觉得这是在扯淡,但此时此刻,王安石觉得还真有可能,因为文彦博那边在搞事。

王安石道:“你这主意,过于大胆。”

张斐道:“我会先给出判决,迫使朝廷颁布武器出售相关政策,王学士只需要顺水推舟。”

这要是司马光,非得将张斐骂得狗血淋头,但是王安石不同,他比较喜欢这种主意。

而且,由皇庭推动朝廷改革,也不是一次两次,这种套路,可以令王安石审时度势,进退自如,你先判,我自己可以看着办。

在与王安石谈妥之后,张斐终于给出自己的最终判决,判定海商在海上拥有使用任何武器的权力,而理由是海商也是要向国家缴纳关税的,但是在海外,国家难以给予他们保护,故此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保障自己的权力,但仅限于船上,但凡要上岸检修或者置换,都必须经过申请。

故此,那些持有强弩的海商,皆属无罪。

至于生产弓弩的商人,则是念在其只是供应给海商,故从轻处理,查封其店铺,徒刑一年,但可用赎金抵罪。

这个判决下来,商人是又喜又懵逼。

既然允许我们出海使用强弩,但又不准制造,这摆明就是在耍我们啊!

司马光他们也都非常赞成,他们认为张斐是在耍巧。

这么做是既保障法制之法的理念,同时又避免他们持有强弩。

而就在这时,王安石突然上奏皇帝,提出军器事业署的概念。

理由有三,其一。在法律上,本就允许百姓持有刀弓棍棒,而如今国内商人来往规模越来越大,他们都需要一些武器来武装自己,这是一个隐患,如果由国家来出售这些武器,是可以做到更好的控制。

其二,事实已经证明,在生产方面的官署,就是不如事业署效率,出品也不如事业署精良,这能够促使武器研发得到长足进步。

其三,这么做,也能够使得朝廷,更好的对武器交易立法。

这个建议一出,满朝文武惊呆了,但是革新派那边,立刻给予极大的支持,武器一旦事业化,这其中利润是肉眼可见,而事业署一直控制在他们手中的。

三司也是非常支持的,事业署是一定能够加速国家财政货币化的。

保守派那边肯定是反对的,太大胆了,但是文彦博在阻止他们去反对,因为他刚刚上奏皇帝,要求皇帝交出内藏库,王安石是知道这事,但至今他表面上是没有反对的。

如果在这事上面,去反对王安石,那王安石肯定会在那件事上面,去反对他。要是有相当一部分大臣,支持皇帝不交出内藏库,那皇帝肯定不会交。

其实王安石没有吭声,也是因为他担心,如果皇帝不交,会影响到税政,目前的税政不要太完美,这在之前都是不敢想象的。

但如果争斗起来,那王安石可能就顾不得那么多,至少他理由去反对。

赵顼本就在纠结,一看这情况,不妨先等等看。

你们要是争斗起来,那朕可以左右平衡,利益最大化。

但文彦博也不傻,他马上跑去找富弼、司马光他们商量,可否通过立法去限制。

这当然是可以的。

其实富弼也赞同王安石所言,这种事业化,更方便公检法监督,现在军器监就有很多盲区,公检法根本无法监督。

几人一合计,就还是不要去跟王安石唱对台戏,反正后手是可以进行限制的,咱还是以大事为重。

但保守派也没有出声支持,只是忍着不吭声。

最终,赵顼还是妥协了。

答应公开内藏库的账目,而且还主动将内藏库大部分财政划归到三司,用于国家统一安排。

他知道,只要公开,基本上就被看管住了,干脆就一步到位。

不过赵顼也是考虑的非常周详,因为经过上回改制风波,导致三司使是直接由皇帝任命,他还是控制着财政大权,只不过是从私有化变成国有化。

对此文彦博他们也非常满意。

这已经很不容易了。

而作为交换,沿海港口税全部划到皇帝名下,而这部分账目,是不需要向国家公开的。

但是税法还是需要经过正常程序,不能你皇帝来决定。

文彦博他们是迫切的,立法写明哪些钱归皇帝,哪些钱归国家。

同时,赵顼也决定采纳文彦博的战略,包括领土法在内,以及加强河北的防御,给予士兵更高的待遇,这也是明确了,大宋将改变对辽国的策略,不再一味的做出妥协,做好随时撕破脸的准备。

当然,赵顼也同意王安石的建议。

不过这也不是一步到位,王安石是先建设六个事业署的武器生产作坊,由工部、兵部出钱,与一些商人合作,各成立一个武器事业署。

其余四个,全都归皇帝。

立法会也对这方面进行立法,之前允许百姓生产刀工短矛,还是维持不变,以普通买卖作坊来看待。

但是弓弩火器等生产,就必须经过朝廷的允许,地方政府对此没有任何权力。

这也就是预示着,只有跟朝廷合作才能够生产。

否则的话,是不可能给你批准的。

至于领土法么,暂时只是高层确定法定领土将拥有行政、税政和司法三大权力,但这属于最高机密,普通官员都不知道有这么回事。

这主要是怕引起外部焦虑,以及内部羁縻州的焦虑。

因为这法定领土下,是不可能有羁縻州的。

不过立法会也悄默默进行了第一次尝试,就是针对河湟地区,之前已经确定整个河湟地区,纳入大宋版图,而这一次是立法会通过立法,明确了具体边界,同时赋予了法定领土的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