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九章 谁赞成,谁反对

北宋大法官 南希北庆 3489 字 1个月前

文彦博思忖一会儿,道:“我觉得还是应该准备往后退一步,如此一来,双方就都有台阶下。”

富弼问道:“你有何想法?”

文彦博道:“在公检法中,是要区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官家只能赦免刑事处罚,但不能赦免民事处罚,这该赔钱的还是得赔,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百姓。”

富弼稍稍点头道:“我认为这倒也是可行,官家也没有理由去反对这一点。”

皇帝要保一个人,首先肯定是大事件,或者涉及到大人物,这小事是闹不到皇帝面前去的,那就是保命,绝不会说保那一点钱,关键你贪污国家的钱,皇帝也没有道理,不让你吐出来啊!

而那边张斐刚回到家,王安石就找上门来。

“我知道的意图,我也并不反对你整合那些条例、敕令。”

王安石非常好奇道:“但是我想知道,你打算怎么做到这一点?”

他虽然在朝中反对,但是他知道张斐肯定是打算借此整合这些条例、敕令,而不是真的打算要判那些官员死刑,因为这对于公检法而言,有着莫大的益处。

对于官员而言,其实也好。

张斐于是将赦免权的想法告诉王安石。

王安石闻言也是一惊,忙问道:“那他们答应了?”

“暂时还没有。不过。”

张斐耸耸肩,道:“不过我想富公他们是会答应的,因为要想公检法发挥作用,就必须这么做。而对于朝臣而言,目前最大的威胁,是来自于公检法,如果不修法的话,这死刑就跑不掉了,皇庭也没有理由不判死刑,这对于所有官员而言,都是无法接受的。”

“是呀!”

王安石点点头道:“对于他们而言,公检法才是当务之急。”

他在心里稍稍推演了一番,认为张斐所言不虚,这真是极有可能会通过的。突然道:“虽然贪污是违法的,而且在赈灾时期贪污,那更是该杀,但是我们也不能忽略一点,就是许多低层官员的俸禄微薄,不改变这一点,就是杀,也不可能解决这个问题。可若是朝廷给予加薪的话,不但会增加财政负担,同时又会便宜那些平日里就只知吃喝玩乐的官员。”

被抓的那几十个官员,其实个个都是真正干活的官员,相对而言,他们干得也还不错,要是干得不好,早就被免职了,因为赈灾是很突然的,以工代赈那更是变得非常复杂。

那么,不干活的是捞不到这些钱的,只要不过分,而且将活干好,其实王安石也是默许他们捞一点的,因为他们的俸禄确实也不多。

要严惩贪污,这俸禄必须给到位,不能跟明朝一样,俸禄低,还不让人贪,这不是不好,而是做不到的,哪怕就是天天杀,也是做不到的,因为你做不到公平,不患寡就患不均。

王安石是深知这一点,故此从免役法开始,那些吏就能拿俸禄。

但如果加薪的话,就只能按照品阶、官职去加薪,可其实真正干活的就那么几个,这只会进一步增加财政的负担,反而得不偿失。

王安石到底是执政宰相,他必须得考虑那些底层官员的困难,不然的话,谁来帮他执行新政啊。

当然,这时候他提出给底层官员加薪,也是能够笼络人心的,他也有这方面的政治考量。

张斐思索一会儿,道:“其实有了公检法和税务司,这一点倒是很好解决。”

王安石忙问道:“你有何妙策?”

张斐道:“以前官府的政绩是看税收,看司法,这就导致,一些官员为求升职,是玩命的剥削百姓,司法方面则是选择草草结案,亦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但如今的话,官府是既不管收税,又不管司法,就只管行政,而行政的意义,就是在于财政。

既然如此,何不就以税收为政绩,因为根据目前的新税法,在没有司法权的官府若想提高税收,那就只有一个办法。”

王安石眼中一亮,抢先说道:“让百姓赚得更多?”

“正是如此。”

张斐点点头道:“由于政法分离,导致官府无法轻易靠权力去盘剥百姓,那么根据新税法,只有百姓收入越多,交的税就越多,从而迫使官府必须考虑如何给百姓带去更好的生活。

那么以此政绩来评选升职,就可以选拔真正人才。另外,增长的税收,朝廷可以与地方平分,部分用于官员的奖金,部分用于地方建设,官员也清楚,只有建设好,税收才能够增长。”

砰!

王安石激动地一拍桌子,“此策甚妙,甚妙啊!我之前怎就没有想到这一点。”

这很符合他的理念,民不加赋而国用饶,而且能够帮他选出更多理财人才来。

就说薛向,要不是王安石和赵顼坚定用他,以以前的标准来看,他是很难升到中央来的,就是因为道德方面不过关,在儒家看来,那就是急功近利。

但若以这种标准来看,第一个提拔的就是薛向,因为他财政搞得好啊!

张斐笑道:“那是因为王学士忽略到公检法所带来的改变。记得我很早以前就跟王学士说过,公检法只会让新政变得更加简单。”

王安石摆摆手道:“那是你的公检法,跟司马君实可没有关系。”

张斐无奈一笑。

张斐的任务已经完成,解决之法,他也是全盘托出,那么接下来就得看富弼他们的手段。

而自上回富弼强行通过仓库税法案后,他就已经脱离保守派,只是保持与文彦博、吕公著、司马光的关系。

故此,他表面上是不需要考虑朝臣对此事的看法,他只需要考虑司法问题。

对于司法而言,这就是唯一的解决之法。

于是他直接在立法会召开会议,先是将此修法的困难,告诉大家,之后又要求将官家的赦免权加入其中,还美其名曰,这是依据法制之法,捍卫君主的正当权益。

这顿时引来许多士大夫的抨击,富弼,你什么时候变成了一个狗腿子,皇帝要有了赦免权,这是为司法着想吗?

这是决不能行的呀!

他们一时半会,转不过来这弯来。

文彦博、司马光他们就充当这润滑剂。

此番修法,涉及到诸多敕令,可能要废除一些敕令,可能要修改一些敕令,但要不给官家赦免权,那立法会是修不动这法的。

到时结果是什么呢?

就不仅仅是那几十个官员,被判处死刑,而是检察院还可以见机行事,他们想引用哪条敕令,就可以引用哪条敕令。

公检法的权力将会急速膨胀,且不受制约。

这回立法会立法,那是为求约束公检法,而添加这赦免权,只是为求皇帝能够答应。

同时他们也跟那些官员解释,关于有罪赦免和无罪释放的区别,这会在无形中给予君主一些压力的。

悟透此理后,又令那些官员很是纠结。

要修改敕令,就必须跟皇帝交易,不然的话,皇帝是不可能答应的。

再加上,富弼是以慎刑思想来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