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一章 课后感

北宋大法官 南希北庆 1802 字 1个月前

“可官家若是执意要赦免,大臣反对也没用。”

“咦?这不就是方才他说得儒家之法吗?”

“等等等,我好像理清楚了。就此例来说,若是法家之法,官家若要赦免,就一定赦免,无人敢有异议。

若是儒家之法,官家要赦免,大臣们能够劝阻,但也有可能劝不住,别说那些昏君,哪怕是明君也做过这种事,如隋文帝,唐太宗,他们也有不听劝的时候。

但如果是法制之法,是必然不能赦免的。这便是此三者的区别。”

“这么说来,好像还是这法制之法更好。”

“那岂不是说这法比官家还大。”

“此话可不能乱说。”

“怕什么,方才不也说了这个问题么,法制之法目前还做不到,因为法不够完善。”

“既然法制之法是大家的共识,那有什么做不到的,这不是自相矛盾么。”

“你们没有听仔细,不是说做不到,而是以法制之法为先做不到,法制之法是死得,不能给法家之法让步。”

“为什么要让步?”

“权益?”

这教室里面是激烈在讨论,而在国子监边上的行宫里面,赵顼与王安石、司马光、富弼、文彦博这些宰相们也在探讨这个问题。

其实大家都意犹未尽,而且目前宋朝内忧外患,大家也都在寻找其它的道路,但可惜张斐捍卫下班的权益,他们也只能自己聊聊。

“其实那小子说得很简单,并不复杂。”

王安石很是随意道。

“是吗?”

司马光瞧他嘚瑟就很不爽,道:“那你倒是说说看。”

王安石笑问道:“君实心中亦有惑?”

司马光点点头,如实道:“我确实有些地方没有想明白。”

赵顼也很是期待地看着王安石,问道:“先生快快说来。”

君臣私下探讨学问,称呼相对是非常随意。

王安石道:“法家之法,就是以君令为先;而儒家之法,则是圣贤决定礼法,身正则令行,乃德主法辅;而张三的法制之法,则是以个人利益为先。就是这么简单。”

赵顼稍稍点头:“这听着好似很简单,但为何方才这么多人未想明白。”

王安石纳闷道:“我也不知晓,为何他们就想不明白。”

“哪有这么简单。”

富弼摇摇头,道:“其实在诸子百家中,唯有一门学问是以个人利益为先的,且已经失传千年之久,故此许多人都被困在其中,不得其理。”

司马光道:“富公所指,可是那杨朱之学,不拔一毛而利天下。”

“正是。”

富弼点点头,“百家之中,唯有杨朱之学,是在强调个人利益,只可惜杨朱之学未有传世文章,只有只言片语,后人也未能一探究竟。”

话说至此,他话锋一转,“然而,张三之说,或许能让我等了解杨朱之学。”

赵顼惊诧道:“富公将张三与杨朱相提并论?”

富弼道:“在臣看来,就凭这法制之法,是足以让张三跻身于百家之中。”

王安石惊讶道:“富公未免太抬举那小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