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生产资料

北宋大法官 南希北庆 1683 字 1个月前

吕惠卿一愣,“找张三?这事张三恐怕不能帮什么忙。”

王安石若有所思道:“既然这问题出在这租赁契约上,看看张三能否为那些佃农争讼,讨回公道。”

吕惠卿眼中一亮。

是呀!

如果能通过争讼,证明这契约无效,那么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

“是!我现在就去找张三。”

吕惠卿立刻赶往汴京律师事务所,结果却扑了一个空,范理告知他,张斐今儿压根就没有来汴京律师事务所。

吕惠卿又马上赶去张家。

结果得知,张斐是一早出门了,至今未回。

对方将这事与王鸿一案牵扯在一起,就等于是把张斐逼到跟王安石统一战线。

张斐可不是一个喜欢被动的人,不管是在床上,还是在公堂上。

他今儿一早就与许芷倩赶往白马乡,寻求耿明的帮助。

而在这事上面,耿明跟他们也是一条绳上的蚱蜢。

如果王鸿回来的话,耿明肯定是死定了。

其实谁都知道,耿明就是张斐对付王鸿的一枚棋子,那个案子绝不是一个巧合。

刚刚与妻儿团聚的耿明,得知此事,也是非常紧张,立刻帮着张斐找来两份佃农的契约。

“关于白契耕地的佃租契约,有不少种,但主要就是这两种,若是佃农与地主关系比较好,他们就会在地契中写明,地主每年将会凭借税钞向佃农征收缴相应钱粮。

其二,若是地主和佃农不是很熟,就是用大小契的方式,私下再签订一份契约,写明如果朝廷要针对这块田地征税,将由佃农承担。”

“看来在偷税漏税上面,不管哪个时代,都能够将人们的智慧逼到极限!”

张斐苦笑地点点头。

大小契就是阴阳合同,毕竟是偷税,租契上面也不能写得太明显,双方就私下再签一份,如果朝廷要对这土地征税,写明该由谁来承担。

责任划分的非常清楚。

但如果双方比较熟的话,就会在契约里面打个暗语,佃农将根据地主出示的税钞,向地主缴纳几成的税额。

得缴税才有税钞,而当地主出示不了税钞的时候,佃农自然就不用承担这部分税赋。

但这里面也有个风险,就是地主伪造税钞,亦或者通过别得方式,弄到真税钞,佃农就得承担损失,双方信任不够,一般不会签这种契约。

许芷倩急急问道:“张三,这官司能不能打?”

他们首先想到的也是,看能否通过打官司,来帮助佃农免除这部分税赋。

张斐犹豫片刻,突然向耿明问道:“那两个佃农为什么不亲自过来咨询?”

耿明讪讪道:“他们害怕因此得罪地主。”

说着,他又补充道:“除非恩公能够保障他们无后顾之忧。”

张斐偏头看向许芷倩,无奈地叹道:“问题就出在这里。”

许芷倩问道:“你无法保障他们无后顾之忧吗?”

“若只是两个佃农的话,那倒是小事一桩,但问题这不是两个佃农的事。”

张斐摇头叹道:“即便我帮他们免除承担这部分税赋,但我也无法控制地主会否收回土地,如今地少人多,地主根本不愁土地租不出去,反而是佃农害怕没了饭吃。”

许芷倩问道:“那可怎么办?”

张斐摇摇头,道:“这只能依靠王大学士了。”

这就不是一个是非问题,而是生产资料的问题,生产资料掌握在地主手里,那些佃农敢告地主吗?

告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