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其后,私立英语学校铺天盖地的成立了,很多也挣到钱了,每当提起这件事都当作一个遗憾来说,归根到底一句话他没有挣钱的命。
在果树场教学期间,有个姓孙的女老师让他给她孩子补英语,每天晚上他自己来,补完再自己回去,道上黑点,都在本村子里没外人,相对很安全。
几乎每周孙老师会请他到她家吃饭,由她丈夫陪着他喝酒,第一次去就喝多了还吐了,不过是他快到宿舍的时候吐的,没人看见,他也没说,以后再去时,他尽量不敢大喝了。
有时回忆起在果树场教书的那段经历,也有值得回味东西,不都是惆怅。
晚上的时候,孙老师的儿子就过来了,估计也就补个半个多小时吧,把该学的该复习的都弄会了他就回去,几乎天天如此,然后的时间里他会学着写小说,名字叫《山深处的生活》,写了不少,都是手写,那时也没有电脑和手机,只好采取笨办法。
几十年过去了,曾经写就的草稿也不知扔到哪里去了,从来没有整理过,也没想整理,毕竟是效仿着去写,手法和技巧都很稚嫩,几乎没有什么价值,不过其中有些淳朴的思路还是具有真实感的,也许只有那时的他可以有,而没有经历过的人是体验不到的。
有一次在搬家时看到了他珍藏的小说原稿,他告诉夫人留着,没有当作废纸给处理了。
自从他改行从事单位的文字综合工作,俗称写材料的,他就再也不敢说他写过小说了,他怕人家笑话他不自量力。
练习写小说可以寄托期待,舒缓心情,完全是意境上的陶冶,没有任何羁绊可以阻碍,庞凤刚之所以酷爱上写小说不过是受困心灵的一种解脱,让他在想象的空间里找到排泄的场所。
习惯成自然,它也变成了一个规律,觉得那是每天务必要做的一件事,对自己也有个约束。
那是一所子弟校,小学和中学都混在一起,因为只有初一初二,而且也只有他一个英语教师,英语课都让他包了,即便两个学年班级不多,他也要一周教十四节课,谈不上累,但也闲不着,怎么也要准备一下教案,批改一下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