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得好!全军将士,随我冲杀!拿下江都,平动天下!”
楚天秀哈哈大笑的一声之后,便手持方天画戟,骑着照夜狮子马,一马当先的朝着皇宫的方向杀了过去。
马踏长街之后,楚天秀不多时,便见到一股十余人组成的骑兵队伍,见到那些马匹上拴着绸缎,布匹一类的乱糟糟的财货,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是宇文化及手下的叛军,还是趁乱劫掠的溃军。
在这种时候,楚天秀也不必管他们的身份,直接横戟直扫,仅仅只是两三下的功夫,便将他们挑落在地,甚至在这个过程中,连他马匹的速度,都没有降低下来。
在楚天秀亲自率兵出战之,他本人就好似一把利刃之后,将前方的那些尚且还成建制的兵马,如同且奶酪一般的切开,冲破他们的阵型,随后他麾下的兵马方才跟上,如洪水般碾压过去。
这一战,势如破竹,甚至可以说,在楚天秀进入江都的那一刻起,这次战斗的胜利已经是注定了。
这江都城的隋军的士兵的确足够精锐,数目又有十五万之上,几乎是淮南军的三倍,但是在宇文化及兵变以后,他们已然陷入到自相残杀的状态,根本没办法合力对付楚天秀这个外敌。
更不要说,虽然楚天秀麾下的兵卒的质量的确比不上隋军,
楚天秀此番出征,依旧是一马当先,身先士卒,让他身后的每一个兵卒,都能看到他的背影,更是将他们的士气给拉到满点了但却士气高昂,人人效死,更绝非此时人心混杂,无心厮杀的隋军可比的。
夫战,勇气也。
自古以来,一军主将亲自率军冲杀,无意是最有效的提升士兵士气的方法,而一般的战斗中,各军主帅不用此法,只是身先士卒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情,乱军之中能杀死他的武器太多了,八牛弩,神臂弩,投石车,神火飞鸦,将士手中的弓箭,刀枪,就算这些没能杀死他,从马上栽下来也会折断脖子。
但是别人会怕这一点,楚天秀却有何惧?如今的他,在战场之上,几乎就是一个不死的bug,根本不用担心太多。
故而这一路厮杀,近乎于长驱直入,楚天秀仅仅用了两刻钟的时间,便从南城门,杀到了江都的皇宫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