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么说?”盛书砚问。
杨漫:“女人的直觉吧。或许,也不全然是直觉。有一次,我下班回来,正好遇见侯副旅长,你们应该是经常通信,我也经常见到侯副旅长去收发室,他当时手里拿了你写的信,还有一封寄给陈力的。侯副旅长大约以为我是知道的,就直接将信给了我。”
侯天河没有看人信件,也没有琢磨别人信件的喜好,他就是翻阅信封找自己的来信时,看到有陈力的,顺便带回去。
这种事情,大多数人都会做。找自己的信件,看到熟悉的朋友的,都会直接带回去交给对方。
“可能侯副旅长根本就没有注意到,那写信的人,是女子的笔记。”杨漫说。
其实那时候她认识的字也不多,甚至根本就不知道寄信的人叫什么名字,只能从笔迹来看,觉得很是娟秀,猜测应该是名女子。
盛书砚:“这也不一定能判断吧?你看,我当时在拍电影的时候,常导还说我那字,看着就像是个男孩子写的。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我的字看起来力透纸背。”
盛书砚说到这里还笑了笑,“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他说我写字儿的时候,力气老大了,哈哈哈。”
杨漫听见到这里,也忍不住勾了勾唇角。
这么听起来,好像就是在说盛书砚总是把力气用在很奇奇怪怪的地方。
不过杨漫没笑太久,脸上的笑意就变得浅淡了不少。
“但是他每一次写信和看信的时候,都很高兴。那种笑容,如果不是对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