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是珀尔匹斯先生也作出了类似这个‘富人家孩子’的行为吗?”
“没错,但是可以看出,他是个既‘利己’又‘慷慨’的人。”
“‘利己’又‘慷慨’?这又是怎么看出来的?”
“就前面聊天的时候,先说‘利己’这一点,这是从他讲到自己被商会下了最后通牒的时候看出来的。商会当时给他的要求是必须在当月内拿下一家商店,这样他就不会被降职,而商会并没有说哪家店铺,他只要随便找一家说服对方签下协议,就能避免这个危机,但他还是选择了佛雷特长官父母的店,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这家店铺的位置非常好?”
“没错,哪怕是这种时候,他首先想到的仍然是自己朋友父母的店铺,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能拿下这家地段极好而别人都没成功的店铺,他不但不会被降职还可能会升职,而之后他只要好好利用这家店铺的优势和商会资源以及小镇当时的发展情况,未来就一定能发财,这样他在商会内的价值也能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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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哦,原来如此,这么说来,他确实是只想到自己的人呢,明知道这样做会和自己的朋友决裂,但他优先考虑到的还是自己的利益......那‘慷慨’的地方呢?”
“‘慷慨’的地方就是他在自知有愧后对佛雷特长官的家人作出的补偿。虽然我不太清楚那的具体房价,但据我所知,以我亲戚的杂货店来作比较,一间四十平左右的店铺房租每月要交1法都15勒卡,这还要考虑到地段的问题。而南区那边原本的店铺就比较多,虽然那店后来被他进行了扩建,但应该只是将两边的的店铺合并了而已,所以还是可以得出单间的面积应该是在五十平到六十平左右,很大的一间啊。而考虑到所处地段,我想如果直接买下的话大概需要6法都左右吧。”
“感觉不是很贵,城里一间普通的出租屋好像都比这个高吧。”
“傻丫头,因为咱们这里是境外,还是属于乡下地区,镇上房子的租金基本都不会很贵,更何况早先时候经济并不发达,很多还是自己建的,本就不能和城里的比呀。”
“哦...那然后呢?”
“他说他因为有愧所以给了长官父母双倍的钱,假设长官父母当时是花了6法都买下的房子,双倍也就是大概12法都左右,就是一博登,这可不是小数目。而他后来又帮长官父母从原本的旧房子搬到了有小花园的新房子内,还愿意每个月承担房租。这件事发生在十一年前,而他说八年前把房子全款付清了,也就是在这之前,他替长官父母承担了近三年的房租,这又是一笔巨款。虽然不清楚他当时的薪水是多少,但这次所花的钱绝对超出了他当时能承受的极限,如此行为可不得说句‘慷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