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六十三章 按罪论处

北宋小厨师 南希北庆 1631 字 1个月前

李奇微微笑道:“皇上能够说出这两点,可见皇上也是认真考虑过的,而非一心扑在王仲陵身上,微臣险些错怪了皇上,微臣向皇上陪不是。”

赵楷手一抬道:“免了,免了,你少跟朕来这一套。说不定待会朕就得给你赔回去,你还是有事说事吧。”

那是必须赔回来的。李奇笑道:“立法院如果成立,不可能只存在在汴梁,在各地肯定还会有分院的。因为各地的情况都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比如穷富地方的税法,这都是不同的。如果想要一套完善的律法,那就必须根据当地的情况去判断,所以每个州县都必须有立法机构的存在。这些人就能够很好的起到监督的作用。”

赵楷皱眉道:“记得那日你在朝会说,立法院只有立法的权力,如果他们还能参与审查,岂不是又有了执法的权力。”

李奇摇摇头道:“皇上误会了,立法院绝对不能干预审案,但是他们要向朝廷反馈意见,打个比方,立法院出了一条新的律法,虽然这条律法是经过千锤百炼才出来的,但是真的就完美吗,这世上没有完美的律法,只有趋于完美的律法,所以每当一条律法出来后,必须要经过时间的检验,看看这条律法是否有缺陷,如何发现这些缺陷呢?自然就是到审案的过程中去寻找,所以每一件案子的审理过程中,立法院的人必须得去旁听,做笔记,然后反馈到京城来,但是他们只拥有旁听权,没有任何干预权,一切还是知县、知府说了算。”

赵楷沉吟一会,点点头道:“朕明白了,虽然立法院没有干预审理的权力,但是拥有了旁听权和能够直接上书朝廷的权力,就能够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李奇颔首道:“皇上圣明,正是此理,其实我朝早已经有了监察机构,就是御史台,不过御史台必须的扩大,建立严格的监察程序,起到全面监察的作用,立法院、御史台、司法院,三者相互牵制,相互合作,以此来减少冤案的发生。”

赵楷嗯了一声,道:“这主意倒是不错,但是第二点了,特别是那些达官贵人,他们同样可以利用这一条律法来脱罪。”

李奇道:“这就是司法院和他们的博弈了,看谁更加聪明,如果他们不相互勾结,仅仅是凭借律法来脱罪,那我还得跟他们说一声佩服,这无话可说,律法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既然律法不能判你有罪,你就是无罪的,那么立法院就该从中反思了,争取完善律法,朝廷要防止的是官员的相互勾结,依靠别的手段来脱罪,这就是违法的。

然而,立法院同样能够起到震慑的作用,因为立法院的组成,官员只在少数,多半都是由百姓组成的,而且每年或者每两年更换一次,这样就能杜绝其它部门与立法院勾结,另外还有提刑司,御史台等司法和监察机构,他们想要官官相护,可就得多多掂量一下了,而且立法院还可针对官员知法犯法提高惩罚,以此来威慑这些人。

而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这会让很多百姓免受冤狱之灾,其利远胜于弊。以此律法来作为立法院的标志,这能获得不少百姓的支持,朝廷还能借用立法院推广律法,让百姓对此熟知,关于律法推广方面,微臣还打算借用讼师来帮助朝廷推广,不过这都是要等立法院成立之后再做商谈了。”

赵楷可不是一个糊涂皇帝,反而他是非常聪明的,他在听得过程中也在思考李奇的话,面色渐渐变得有些缓和,显然他也觉得李奇的话非常有道理,冤案的发生往往就是暴动的根源,当一桩桩冤案逼着百姓走投无路,那么就只有起义了,但是冤案跟统治者的利益多半不是相向而行的,当然,宋徽宗这种奇葩皇帝属于例外,宋徽宗在位时,就是冤案的制造者,因为他最喜欢审案了,但即便是宋徽宗在位期间,其中很多的冤案都与他的利益不相符合。

赵楷就更是如此,天下间那么多冤案,绝不是皇帝希望发生的,因为这还伤害到了皇帝的利益,很简单,死一个人,大宋就少一个劳动力,这就是损失。

李奇又道:“皇上,立法院的成立对于微臣而言没有半点好处,相反还有很多限制,微臣若只是想要救右相,也绝不会选择这等愚蠢的办法,微臣做这一切都是为我大宋好。”

赵楷为什么会发这么大的脾气,李奇心里当然明白,原因就在于赵楷是真的觉得立法院是一个非常好的建议,他也花了不少心血去研究,可是当他听到李纲借用立法院来为王仲陵脱罪时,以为李奇做的这一切,只是为了王仲陵,这让他有种被耍了的感觉,让他心里非常气愤,他气愤的不是立法院,也不是王仲陵,而是李奇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