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无聊啊。”
达芙妮那样吐了出来。
“老公不是已经公开说过塞缪尔·莱茵巴赫已经去世了吗?事到如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啊,但是好像也进入了喜欢山姆少爷的子爵家的女儿的耳朵里,好像非常生气。”
女儿因为山姆去世了,所以成为了曼尼翁的未婚妻。
但是,被告知还活着,被激怒了。
然后,曼尼翁被从继任者中除出,所以提出解除婚约。
“女儿的愤怒也不是不明白的。明明因为死了就放弃了,成为了那个臭小子的未婚妻,如果波恰马还活着的话,我也会说不要开玩笑的。”
达芙妮对不愿意成为曼尼翁未婚妻的少女表示深深的同情。
虽说是为了加强派系之间的关系,但是不得不按照父母的话结婚,这很悲哀。
也许是贵族的义务,但作为一个女人,我觉得很可怜。
“老公说剑的才能才是全部,但大部分人比剑士更重视稀有魔法师。如果是剑圣大人那样的实力的话,比魔法师更稀少,但是如果是高手可强的剑士的话,穿到骑士团扔掉的程度。”
“没错。说实话,虽然惊讶更大,但是能和宫廷魔法师决斗的呆子有同等的实力。不是有魔法天赋的水平。倒不如说,比能用一点剑的臭小子更有价值。”
听了达芙妮的话,德里克点了点头,说得没错。
巫师很稀少,甚至更少能达到宫廷巫师的水平。
这是与生俱来的资质很重要,也有人把魔力当作神赐予的东西来感谢。
相比之下,剑虽然天赋也很重要,但通过努力可以达到一定程度的领域。
不愧是这个国家第一的剑圣等级很难吧,但是加入骑士团的水平只要付出相应的努力就能达到。
魔法和剑,哪个才能更有价值,一般不用考虑也能知道。
(——波恰玛把出生的家弄错了。不,多亏了那个才遇见我也是事实,如果可以的话,希望能出生在一个能夸奖魔法才能的家庭)
“老公虽然也没说,但内心似乎很慌张。好像也有朋友的家也训斥我为什么放弃了山姆少爷。”
“活该了。”
如果莱茵巴赫家不需要山姆的话,他家会想要的。
魔法就是那么稀少。
“听说了,萨姆少爷好像在王都承蒙了沃克伯爵家的照顾。”
“是沃克伯爵家吗?”
“是与老公所属的贵族派敌对的王族派的贵族。因此,把稀有的魔法师,以及拥有与宫廷魔法师媲美的实力的少年交给敌对派系等,好像被指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