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孙良添又忍不住叹了口气。果然还是资本家心狠手辣啊!仅仅是看中了别人的产业,双方价格没谈拢,就要把人往死里逼。
虽然号码帮的乱入纯粹是意外,但是就算没有他们的加入,想必郑利荣的结局也不会太好。
要知道郑利荣一家几代经商,在港岛还算是小有名气的。就他这种近亿身家的人都被那群地产商给折腾地家破人亡!孙良添不认为自己这个还在为几百万港纸而犯愁的小喽啰,够资格跟陆国集团抢地盘。
这么一想,亚细选洋楼而不要厂房完全是一个明智的抉择。
“好吧!这件事就到这了!你们还是先去找贤少入账,奖金我会让他发给你们的!”孙良添收拾了一下心情,又扯回了正题。
一听没白忙活,原本还有些忐忑的阿力和亚细顿时眉开眼笑,嘴里连声称谢:“谢谢天哥!谢谢天哥!”
尤其是亚细,不怪他这么兴奋,他是真缺钱啊!自己欠了老板五万港纸不说,老妈还是个烂赌鬼。加上为了帮孙良添平了这笔烂账,自己已经请假许多日子了。要是因为事情没办好,导致没有奖金可收,那自己可就亏大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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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幸好孙良添这边并未食言!
“对了,天哥。其实你也不用太失望,我选洋楼还是有别的原因的!虽然,没有楼契,但是咱们可以玩一手逆权侵占啊!”
“逆权侵占?这是什么东西?”孙良添疑惑地望向亚细。
亚细并不笨,只是术业有专攻。说到详细的律法时总是没法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思。不过,好歹经过他的解释,孙良添总算明白逆权侵占到底是个什么玩意了!
由于港岛是英国殖民地,所以此时的港岛法律体系是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的。受英国法律影响,逆权侵占这种在内地不可能被接受的概念,在港岛却是真实的合法存在。
其主要表现为:房地产的非业主不经原业主同意,持续占用对方土地超过一定的法定时限,直到原业主的起诉期限终止。该占用者可以成为该土地的合法新业主,不必付出任何代价。
也就是说,只要孙良添一旦居住在郑利荣的这套洋楼内的时间足够久。而且在起诉期限终止之前,郑利荣不进行起诉,那么这套洋楼就会变更为孙良添所有。
可以不付出任何代价就能合法占有他人财物这种事,听着就很荒诞。孙良添第一反应确实不信,但是想想亚细应该不会在这种事上跟自己开玩笑。
于是,为了稳妥起见,孙良添还是拿出电话,打算请教一下林凉水。毕竟专业的事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
林凉水律所的电话被接通了,不过说话的却是王家军。据王家军所言,林凉水自从在孙良添这边拿到钱之后,当天就登上了前往米国的飞机,打算以最快的速度帮他搞定注册公司的诸多事宜。
听到林凉水这么努力,孙良添还是挺感动的。也不再腹诽他办事效率比不过欧咏恩了。
只是眼下还有事情需要解决!没办法,孙良添只好就逆权侵占的问题先去请教王家军。
幸好王家军也是个很不错的事务律师,对港岛的各种法律法规还是很了解的,因此对于逆权侵占的解释也比亚细所说的要详尽许多。
“孙先生,港岛确实存在解释逆权侵占的法律规定,比如《时效条例》。根据该条例,一个人如果在没有合法权利的情况下,连续占有他人的土地或房产达十二年或以上,他就可以通过逆权侵占获得该土地或房产的所有权。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逆权侵占并不是一种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也不是一种简单的获取财产的方式。在港岛,逆权侵占的适用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和条件的约束。
首先,逆权侵占必须是在没有合法权利的情况下进行的。如果一个人在占有他人的土地或房产时有合法的权利,例如租赁合同或授权书,那么他就不能通过逆权侵占获得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