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即简易程序。
法庭内的书记员开始一一核对到庭人士的律师证件。
随着核对身份的结束,江田法官开口道:“庭前,有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已通过书面方式告知。由于本案适用简易程序,本庭现仅告知当事人的有申请法官回避的权利。其他权利,不再进行正式宣读。依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认为法官同审理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可以申请回避。现在双方是否申请回避?”
“回避”两个字撞入宫川的耳内。
一个想法在宫川的脑海内浮现出来。
自己要不要试着申请法官回避?
之前江田法官曾经审理过高井与青叶台公寓业主之间的纠纷。如果他把前案形成的偏见给带入进来的话,那这个邻地通行权纠纷案件,基本上就没得打了。
如果能够通过回避让江田法官退出这个案件的审理,那在法官方面的阻力就要小得多了。
但问题在于,仅仅审理过之前有关的案子,并不能代表法官就与案件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又或者是影响公正审理。
并且,如果自己申请回避,最终回避却被否决,法官有可能在内心会被激怒,对接下来的案件的审理,更加不利。
但如果不申请的话,要是法官真的带有着偏见,那也同样非常糟糕。
申请回避,尚有一丝机会。
然而,如果申请失败,激怒法官,局面会更加恶化。
要不要一搏?
申请,还是不申请?
宫川内心犹豫起来,浑身上下微微绷直,手中的笔捏得更加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