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交火(2)

小野田正想开口回答“是的”,忽然觉得不对劲。不对,自己不是这个意思。自己不是想说寺井和川本高速有合同关系,这样不就等于承认这是一起民事案件了。自己的意思是想说,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国家直接规定的,所以不是民事关系……

等等……

小野田忽然意识到了什么,自己刚才的反击,存在着一个大纰漏。自己刚才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承认了寺井和高速公路之间存在某种法律关系。

不好了,小野田立刻抓紧机会,正要开口补充刚才内容,却看见了北原已经开口。

北原慢悠悠地说道:“刚才被告代理人认为填充双方权利义务内容的是国家强制性规范,便认为这种关系属于行政关系,错得太过离谱。”

“裁判长,试想一下,我卖一个电饭煲给对方。我这个电饭煲的设计,当然需要符合国家标准。按照刚才被告代理人的观点,我的电饭煲设计受到了国家标准的拘束。‘大量的国家强制性规范’也填充在了我这个电饭煲买卖合同里面。试问,难道我这个电饭煲买卖合同便成了行政关系?”

“刚才被告代理人还说,在寺井与川本高速的关系中,没有‘自愿’这个要素存在。难道没有吗?原告寺井决定进不进入高速公路,而公路公司依据他们的管理规则,决定让不让原告进入高速公路,难道这不是最重要的自愿因素吗?原告开车交钱,川本高速公司抬起路杠,这是极其明显的,互相同意,自愿交易的典型。”

犹如抓住对方一瞬间的破绽,北原犹如炮兵部队一样,迅速开火,一阵又一阵火炮烟幕在对方的阵地上炸响。

小野田的额头上已经渗出了汗珠,他不由得用余光撇了一下,台上的熊谷法官。熊谷法官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看不出他是否有被北原的观点所打动。

小野田立刻反驳道:“原告代理人又在抹杀高速公路业务本身的特殊性。高速公路的收费权是由国家授予,特别许可,期满之后便届止。与一般的民商事行为收取费用的方式完全不同。这种收取费用的权力,是由国家授予的!”

北原饶有兴致,在小野田话音刚落下的瞬间立刻开口道:“请被告代理人注意。石油、燃气、电力、水费、公共交通的巴士、地铁、乃至于出租车,这些营生和行当,全都需要经过国家特别许可,颁发许可证方能经营。难道燃气公司和用户之间就不是民事关系了吗?难道加油站和车主之间就不是民事关系了?”

北原向前走近一步,咧开嘴笑道:“甚至拿我们律师行当来说。没有律师执业资格,便不能接受当事人委托,收取费用。难道因为我们的执业需要经过国家许可,所以我们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便构成了行政关系,而不是民事关系吗?”

小野田感觉自己仿佛被拿住一般,在经受着对方极其密集的攻击,随即他稍稍用手擦拭了一下额头的汗水:“刚才原告代理人,始终在恶意混淆高速公路业务特殊性。像高速公路的收费,是受到国家严格调控,我们的收费幅度被固定在于一个非常狭小的范围内,绝非一般民事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任意调整对价,请法庭注意。”

小野田的话音再次刚落下,北原立刻再度开炮:“被告代理人。即使我们的律师行业,收费标准,也会受到律师协会的限制。在今日的社会,行政机关对各种物价、价格的调控司空见惯。被告代理人始终在强调所谓的高速公路行业的特殊性。但事实是,各行各业都有各自的监管规则,按照被告代理人的说法,岂不是每个行业都有它的特殊性,那还要《民法典》来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