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的原因之一吧。但程煜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第一次过来,竟然就遇到了不多见的降雨,不过这对他接下去的行动倒是不无好处,至少下雨的时候,那帮武装分子就不会呆在
户外了吧。此前程煜还曾担心,要是天黑了之后,那些武装分子不老老实实呆在屋里吹空调,反倒是一个个坐在屋外吃喝,那程煜岂不是得等到这帮家伙准备睡觉了才能开始行动?可问题是,这帮人,谁知道他们会嗨到几点?像是这些游兵散勇的武装分子,大晚上不睡觉的人大有人在,尤其是那些在土路东头轮值岗哨的,晚
上估计该换班回来了,第二天大概率也不会再轮到他们去轮值,那还不得一直喝到下半夜啊?甚至直接喝到天亮都有可能。
但是现在这天气像是要下雨,虽然也会给程煜的行动造成些许的不便,可总得说来,肯定是利大于弊。
程煜沿着土路,一路朝着西头村子的方向走去。
走到上午停步的那个拐弯处,程煜将身体往山体上贴的更紧,小心翼翼的探出头,往山上的村落望去。这一路过来都是漆黑一片,可到了这里,程煜已经能够看到山体旁边倾泻过来的灯光,似乎村子里不只有那些屋里有灯光泻出,估计那些武装分子在户外也
装了灯,还得是那种比探照灯差不了多少的大灯,否则不可能照的这么远。现在探头望去,果然,在白天看到的那个村子的最上方的两间房子的房顶上,各有一盏非常晃眼的灯光,直照向村口青石板台阶的最下方,虽不至于说把整
个村子照的透亮,但这会儿要是路上出现个人,估摸着连脸上戴没戴眼镜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我去,这还过不去啊!
程煜暗忖,这事儿有点棘手了。要是程煜能搞一套那帮武装份子的破旧美式军装换上,又或者程煜能弄一顶越南斗笠戴着,或许还能蒙混过关,但程煜这身装扮跟他们的差距也太大了,看
来还得另外找辙。程煜在想,不知道使用武术之后极速奔跑进村行不行,程煜曾经测试过在武术的加持下自己百米速度能达到多少,最终测试过后的结果令人瞠目结舌,程煜
竟然能跑进三秒。
三秒一百米是什么概念?
折换成时速,那就是一百二十公里的时速,在陆地上,号称速度之王的猎豹,也仅能达到这种速度。不过猎豹保持一百以上的时速大概只能坚持五百米,而程煜,顶多二百米。但即便如此,程煜现在的位置,距离村口的第一幢黑麻麻的房子,大概是一百五十米左右。这意味着程煜使用武术时候,四秒多就能抵达。而只要他到了那处房子外之后,他就能借助村子里各种各样的掩体,即便在灯光照耀之下,也能在村…。。
里来回转悠一圈了。可是四秒多啊,反应快点儿的家伙,这个时间都够掏枪开保险然后射击的了。而且这个速度,肯定会把人惊出一身冷汗来吧,那简直就是一道残影划过,偏偏还能看出那是个人,这要是不引起那些武装分子的集体哗然才见了鬼。要是二三十米的距离还行,不到一秒钟,程煜咻的一声就能过去,看到他的人顶多觉得
自己是眼花了。
看来想硬闯是不可能了,程煜微虚双眼,拼命的想辙。身后,似乎传来汽车马达轰鸣的声音,而且绝对是那种大马力大排量的车才能拥有的声音,程煜微微一惊,猛然转身望去,虽然看不到车,但从远方差不多一公里外那处弧形的土路上,程煜已经可以看到来车的灯光了。也就是在如此静谧的山谷里,程煜才能在一公里多远的地方听到马达的轰鸣声吧,而且这还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