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带我一个呗

很久以前,就已经能熟知并且使用异常复杂的传讯符号,光是这点,脑子就很不一般了好吧。

白榆至今都搞不懂那个,看到就头大,它有专门的学习分科,那个计算过程与排列真的是让人如同看天书。

而能熟练使用它的人,西蒙,一贯都是能最先看清形势并且分析判断当下的人。

队长不给指示,那就走一步看一步喽,西蒙的意思,白榆觉着还是很好理解的,毕竟谁会费劲报别人名字,摆明了让她跟上。

白榆看着地上肯尼斯被拖走时划拉出来的血印子,觉得这条选择确实不错。

先不管他用意为何,如果被别人买走,再去一个新的陌生的地方就很麻烦,现在好歹有熟人在这儿。

就算出了事,刚好有肯尼斯这个行动不便的人垫背,怎么看也不会是她第一个死。

里河夫人得了这么个犟种,也不想啥好事都让他占尽,和其他人商量了,准备换着玩,每个人几天,他就先把金头发的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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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白榆抬头问道:“为什么,我哪里比不上他,选他不选我?”。

这个问题问的很突然,谁家商品在被卖出去的时候还先问问另外一个顾客,你为啥不选我?

里河夫人是个讲究人,同时也是个十成十的颜控,对待长得好的自然又恢复了心平气和。

他在这两个人里确实难以取舍,但又总不能全都带走,别人难免有怨言。

于是很有素质的解释道:“不是,我那里人有点多,过几天你在来玩”,轻描淡写,说的好像是回去玩过家家一样。

白榆心想,那不行啊,我落单了出了啥事怎么办,她可是到现在,连任务是啥都不知道,一头雾水。

可是怎么让他把自己带走呢,白榆尝试着交流 :“人多热闹啊,我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