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刚说完,我就在镇邪短棍上面拽了一下。这一拽下,一道银色的丝线就从上面脱落下来,缠绕在我胳膊上。
银色的丝线极细,在我胳膊上扭曲来去,形成一个个淡淡的鬼文。这是何中华经常使用的手段,叫镇邪鬼文。
鬼文贴身,百邪不侵。
哪怕是食血鬼也不可能伤的了我。
对面的冒牌货也不甘示弱,只不过他的手段比我诡异多了。他没有用自己的短棍,而是用自己的捆尸索在身上缠了两圈,绳索下坠,正好落在脚下。
我俩彼此之间对视了一眼,然后一起站进了血泊里面。
血泊很凉,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刺骨的寒冰一样。这股寒气顺着我的双腿逐渐往上蔓延,低头看去,才发现原来是鲜血见了阳气,竟然主动往上攀援。
若是普通人,被这股鲜血沾住身体,基本上半天命就没了。但我的身上阳气旺盛,又有鬼文贴身,这让人为之色变的血液,在我眼里只不过是一股冰凉,恶心点的液体而已。
我为了表现出阴阳店铺的手段,甚至还伸手抄起血液,放在手里仔细的观看。
传闻血王的血液乃是天下最污秽的东西,里面藏污纳垢,最是邪祟。但是现在看来,却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我挑衅一样的看了看冒牌货,发现这家伙身上缠着捆尸索,正站在血泊之中对我微笑。可能是看见我挑衅的目光,他又冲红发格尔斯说道:“格尔斯先生,能害死法国十三名驱魔人,并且让弗兰肯斯坦前辈焦头烂额的血王,应该不止这点程度吧?”
我听到他说:弗兰肯斯坦前辈这几个字的时候,猛然间心中一动,似乎已经明白了点什么。
他竟然喊弗兰肯斯坦为前辈?
只要是稍微有点资历的人,都知道弗兰肯斯坦是什么人。这家伙原本是一群疯狂的科学家,用尸体碎片拼凑起来,然后通过生物电和灵魂碎片激发之后,形成的人造人。
因为这种事情很像是当年疯狂的科学家弗兰肯斯坦,所以这个被人为制造出来的家伙,被命名为弗兰肯斯坦。
因为是尸体碎片拼凑起来,所以弗兰肯斯坦长得丑陋至极,犹如怪物。被囚禁的经历和各种实验折磨,也让他性情大变。
所以弗兰肯斯坦后来逃出实验室,成了一个专门掠夺别人尸体的恶棍。
嗯,在上一任凶人榜里面,弗兰肯斯坦排名第二!凶人榜第二!
而恰好我又知道,只有凶人榜的凶人,才会对上一任的凶人榜成员称为前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