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养这个蛊还有个风险,就是谁得了蛊王它就认谁为主,所以,谁要是下这个蛊,就得守这个人二十来年,不然辛苦一生的东西,那就可能就便宜了别人。”
“而且要是给不识蛊的人碰到以为只是普通的虫子,弄死了就没了。据说,那蛊王肥大,但却没有什么伤害性,不咬人,不伤人,本身是一味极好的药,苗太医的药以生白骨,中间重要的成分就是有这个蛊王粉。”
南宫煜听得心下一动,这是有人只是想害了世子呢还是想用世子养了蛊王来做药?
但不管是哪一种,都是极恨世子的人才能做下这种事。
世子是皇家人,这种恨……南宫煜都不敢再往下想。
南宫煜听得一笑道:
“如此说来,这东西养二十多年只得一只虫子?”
杨老太医摇头道:
“被称为蛊王,自有成王的道理。据说,这就是一只母蛊,与另一只蛊交配后,这只母蛊就可以产下上万的蛊虫,而这些蛊虫才是真正的让人害怕的东西,因为这种蛊虫要是没有人管理,它会自动找有生命的东西做宿主。就是有血有肉的东西都可能成它的宿主。”
“这些蛊才是剧毒之物。”
而产了上万蛊虫后的母蛊最后就只剩下一张皮,这张皮就是蛊王粉,可入药。”
听了老太医这些话,真的是让人起鸡皮疙瘩。
南宫煜啧啧几声道:
“幸好苗疆管得严,不然这东西要是落一个在京城,整个京城就完了。”
嘴里说得轻松,心中却是一紧。
这东西,一定要除去。
杨老太医哈哈笑道:
“这京城中,能养起这个蛊王的人,可能少,因为这东西挑食,苗大医以兔子养的蛊王,都是给兔子吃的人参。你以为是随便一个人就能养得活的?”
杨老太医看看这些无知的年轻人,也是不客气的说道:
“这东西金贵着呢。要是养在人身上,那这人天天得吃好的,不然,少一顿这东西都得造反。它没得吃,就吃人的内腑。”
南宫煜这次皱起了眉头:
“那肯定我们京城没有,谁家天天能吃人参的?不过,这东西中了真不能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