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卷 蓼花繁 第八十二节 异变

山河志异 瑞根 1254 字 1个月前

“真的是如在做梦一般啊,我居然成了二千灵石富翁?”

陈淮生忍不住感叹一句,拿起那柄法剑,比划了一下。

这玩意儿不能留。

骆师姐和蔡师兄都提醒了自己,不管对方是不是白石门的,这种东西如果能处理掉最好不过,因为太扎眼,很容易被外人识别出来。

丢弃了太可惜了,起码能值上百灵石,最好的办法就是消除其中明显痕迹,再通过鬼市处理掉。

陈淮生把几样东西作了一个分类。

灵砂、灵石、丹金、秘银这些东西不必随时带在身上,最好能大部分换成灵砂,方便携带,带少量灵石够用即可。

灵符必不可少,样样都可能派上用场,加之不重,也不占地方,带在身上。

像熏狼肉、苔藓、蜂精和冰花粉这些食物类东西,根据情况适当携带。

现在自己食量够大,出门两三天的话,少了还真的不够吃。

法剑就放在道馆里藏好,等到要回宗门时再带上。

青锋剑毁在了白石门那名恶修手上,现在自己也没有趁手的武器,倒是需要考虑一下。

“就这一柄吧。”陈淮生不太满意,但是蓼县县城里只有这般情形。

一把寒铁短角铗。

带锯齿者为矛铗,又称角铗。

这一柄短剑寒铁所制,半新旧,也不知道是谁抵押甚至可能是战场上捡拾回来的。

寒铁品质也不算好,但价格却不低,十八灵石。

一柄纯粹的武器,不带半点法力,居然能卖到十八灵石,不得不说小地方选择余地少,有时候价格更高。

陈淮生也没有太计较。

之前他从三名九莲宗师兄那里买了十张健步符,两张神行符。

真正好的灵符是很难通过这种方式买到的,要么去大都市的坊市高价购买,甚至竞拍,要么就是自家宗门里边才能有好东西出让。

像关系人情不够,人家根本不会转让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