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害怕了。”阿什福德不满地撤回了身子。
“害怕!”索恩爆发了,“我当然害怕!不害怕就是疯了——彻底疯了!可我反对的不是这个。这么干不管用的。无论你想达到什么目的,这么干都不管用的。就算咱们真把他召唤来了——你我合力,还是很有可能做到的——他也不会以你想象中的方式帮助你的。君王可不会成全无谓的猎奇——这位君王尤其不会。”
“您管这叫无谓的猎奇?……”阿什福德正要说下去。
“不,不!”索恩慌忙打断了他,“不是我。我只是向你表明他会怎么以为。丢了两个女人,他在乎什么?你这是把约翰·乌斯克格拉斯想成普通人了——我的意思是,把他想成你我一样的凡人。他在仙境长大,在仙境受的教育。墣落里的规矩对他来说是天经地义的——而大部分墣落里都有被扣押的凡人——他自己便是一个。他不会明白的。”
“那我就解释给他听。索恩先生,我为了救出我的爱人,已经改换了英格兰的模样。我已经改变了这个世界。召唤个人出来,我是不会畏首畏尾的;他能有多可怕,就由他去吧。来吧,先生!在这儿争来争去没什么意义。先把他请来再说。咱们从哪里入手呢?”
索先生叹了口气:“这跟召唤任何人都不一样。但凡是牵扯到约翰·乌斯克格拉斯的法术,都有其特定的困难。”
“比如?”
“比如,比如首先咱们就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召唤类的咒语要求施法者对姓名特别仔细。咱们用来称呼约翰·乌斯克格拉斯的名号没有一个真真正正是他自己的名号。根据史 书记载,他还未来得及受洗起名,便被诱拐到仙境——于是他成了墣落里无名的孩子。‘无名奴隶’就是他曾经用来自称的名号之一。当然,仙灵也按他们自己的习惯给他取了个名字,不过这名字他一回到英格兰就弃而不用了。至于他那些称号——‘乌衣王’‘黑国王’‘北方之王’——都是别人称呼他用的,不是他用来称呼自己的。”
“是,是!”阿什福德不耐烦地大声宣告,“这些我都知道!难道约翰·乌斯克格拉斯不是他的真名姓吗?”
“噢,绝不可能!这是一个诺曼贵族青年的名字,我记得这人在1097年的夏天就死了。国王——咱们的约翰·乌斯克格拉斯——声称这个人是自己的父亲;但二人究竟有没有血缘关系,众说纷纭。我认为他名号芜杂并非偶然。国王深知自己总会吸引其他魔法师的目光,为了避免那些人骚扰,他改名换姓,有意让他们把咒语搞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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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该怎么办?”阿什福德打了个响指,“给我点儿建议!”
索先生眨了眨他那双小眼睛。他并不习惯把脑子动得这么快。“如果用一道普通的英格兰召唤咒——我强烈建议咱们这么干,因为这类法术再好不过了——咱们就能利用咒语的几个要素帮咱们做出目标认定。咱们需要一个特使、一条通途和一份手信。1如果咱们使用的工具是认识且了解国王的,那咱们称呼他称呼得对不对就无关紧要了。咱们的工具能找到他、把他带过来并保证他一定会到——完全不用咱们管!你明白了吗?”
尽管心中充满恐惧,他一想到即将同阿什福德先生一起施法术——还是新法术!——整个人都生龙活虎起来。
“不,”阿什福德道,“我完全不明白。”
“这栋房子建在国王的土地之上,一砖一石都来自国王的僧院。附近有条河——离这间屋不足二百码;这条河过去经常带着载了国王的御用游船在水上漂荡。我厨房的菜园里有一棵梨子树和一棵苹果树——都是某个夏天傍晚国王坐在住持的园子里随口吐的果核的嫡系。就请古时僧院的砖石为咱们作特使,让那条河作通途,用来年树上结的苹果和梨子作手信。咱们只简单称他为‘国王’即可——石头、河流和果树只认得他这一个国王!”
“好,”阿什福德道,“那您觉得用哪条咒语合适呢?贝拉西斯里面有吗?”
“有的,三条。”
“值得一试?”
“不,不怎么值得一试。”索先生打开抽屉,取出一张纸来,“这是我知道的里面最好的了。召唤类的咒语我不太常用——用就用这条。”他把纸递给了阿什福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