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主又做出了新吃食了,而且还是极为美味的吃食。管家表示又高兴又悲伤,他算是看出来了,自己这个主君肯定不是一般人,要么是家传之学,要么是高人子弟,要不然没办法解释他的种种行为。
奇人么,总是有些与众不同的,有时候在那些寻常人眼里疯疯颠颠最正常不过了。能跟随奇人,这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但也是一件令人悲伤的事。高兴的是跟着奇人可以沾光,有福气的说不定哪天就鸡犬升天,悲伤的是跟着奇人需要极大的承受能力,说不定哪天自己在别人眼里也成了疯颠之人,管家觉得自己需要静静。
赵广如约而至,这回不是赶着牛车而来,而是骑着高头大马。一身赭色圆领袍,腰间一条月白色连勾雷纹丝线带,依旧那样的貌美如花,啊,不是,依旧那般地风度翩翩玉树临风。看到连自己庄上腰围有水桶粗的村妇都一副眉目含春的模样,冯永就猜想出这家伙一路上招摇过街只怕是迷倒了不知多少少女少妇。
所以说投胎是个技术活啊!像赵广这样的,既遗传到了他老爹的完美基因,又是一个官二代,而且他老爹还是五虎上将中唯一一个活到现在的将军,人生赢家不过如此。
这是一个很讨人喜欢的家伙,不但长得帅,而且很懂礼貌。即使是把手中提着的上门礼递给管家的时候,也依然保持着彬彬有礼的姿态——就是礼物让冯永觉得有些诧异。
上门礼是一坛酒,外加一提大约五六斤重的猪肉,而且大部分是肥肉。
猪肉成为低贱之物那是在唐朝以后才发生的事情,在这个物质极度缺乏的时代,猪肉仍然是只有富贵人家才能吃到的食物。在当时可算是最高级的宴会鸿门宴上,项羽就曾经赏赐给樊哙一块半生不熟的猪大腿。能上最高级国宴的肉怎么可能是贱肉?而肥肉,则被称为膏腴,在这个肚子普遍没有油水的年代,肥肉是被认为最美味的东西。
酒就更不用说了,刘备刚入蜀的早些年,连拥有酿酒工具都算是违法,更不用说酿酒,那是要直接杀头的。虽说现在没有以前那么夸张,但是禁酒令依然没有放开。
冯永不喜欢喝酒,更不喜欢吃肥肉,但这并不代表着他不明白赵广带来的东西已经不是一般的见面礼。
“礼不算轻啊,看来来客必有所求?”
话说得有些不客气,就连一旁的管家都有些侧目,主君这不是又犯病了吧?
“确有所求。只因主人家有重宝,故诚心求之。”赵广听到冯永的话,不禁一愣,却又马上反应过来,山门中人嘛,脾气总是有些古怪,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