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进入大堂就闻到这股味道,开始还没引起他的注意,直到越来越靠近步骘,鼻端闻到的味道越来越大,他终于醒悟过来那是火油的味道,很多很多火油的味道。
他警惕地用眼睛四处扫了一下,终于发现这座大堂里到处洒有湿漉漉的液体,还有几个罐子摆在一些隐蔽的地方,而这个叫步骘的中年人身前的桌子上就点着一盏油灯,一盏他触手可及的油灯。
兀突骨瞬间冷汗就下来了,即使他神经粗大,即使他敢在千军万马中孤身冲杀,但是在面临瞬间可以将自己化为火把的存在,他也是不由得寒毛倒竖。
“好,既然你想见太子,我就成全你,你在这里等着,我去叫他。”说着,兀突骨小心翼翼地倒退着,退出大堂,一边退,眼睛一瞬不瞬盯着步骘,生怕他突然发难放火烧大堂。
看着兀突骨的动作,步骘眼神不由得一黯,心想:“没想到这个蛮人将领竟然也那么警惕。不是说蛮人都是些头脑简单之辈吗?看样子他好像识破了我的安排,如果那样,刘禅还会来吗?”
想到这里,他摇了摇头,又是长叹一声。他今天布置了这个现场,就是想引诱这个蜀汉太子过来和自己对话,然后趁机放火,和他同归于尽。
现在看起来,自己的想法只怕连一个蛮子也瞒不过,他现在才明白自己是多么的无能、无知、幼稚。
他幼时开始就是个好学的学生,自以为已经学得一身本领,又遇到孙权这样的明主,正准备用一身本领报效孙权的知遇之恩和提拔之恩。
事实上,他的仕途很亨通,在孙权的手下,他得到重用,他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的机会,官越做越大,最后做到了一州刺史,封疆大吏。假以时日,步骘相信丞相之位对自己来说也不过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而已。
可是,自认为智计百出的自己,在今天这个最后的时刻,自己要施展出最后的同归于尽手段,却那么轻易就被一个蛮子识破,这到底是自己无能呢还是什么原因?
步骘在和蜀军对阵当中,遭受连番打击,致使他现在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对人生产生了怀疑。其实他的计策不是不好,只是运气太差了。
如果他的企图没有被兀突骨发现,他还真有可能成功点火烧死或烧伤刘厚。可惜,他运气实在不怎么好,遇到了有狗一样鼻子的兀突骨。
兀突骨生活在丛林当中,虽然他的身份高,但是他勇敢好斗,崇尚武力,经常喜欢打猎。在丛林中追踪猎物有时候是靠味道靠气息的,因此,兀突骨的嗅觉还不错。
关键的是,兀突骨自从中了刘厚的陷阱从而归附刘厚后,他彻底认识到藤甲的唯一弱点,也是致命的弱点,那就是怕火。所以他对引火物特别敏感,尤其是火油这种一点就着,一着就着成片,还很难扑灭的东西最敏感。
换个人来,还真不一定发现得了步骘的陷阱,说不定被步骘忽悠得傻乎乎地去请太子殿下过来和步骘会面了,到时候,刘厚就被他们害死了还不知道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