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个人,吭吃瘪肚的种着田,生活就慢慢好起来了。
“赚点儿钱,就能买个新媳妇了。”
傻逼总有傻逼的追求:传宗接代,养好儿子,然后是讨个老婆。
老爹一辈子也就为了这目标闷着头苦干,用钱买个完整的家。
但让我开心的是……他有钱,也没讨到老婆。
“卖老婆的名声都传出去咯,还有谁敢嫁他?”
我笑的很大声,愉悦的不成样子。
老农一句话也不说,就死死的攥着自己的钱袋,好像心有不甘。
……
长大后,我离开了村子,要去玄京城。
我从小就对老农没什么好脸色,他也拿我没办法,在屋檐下闷头闷脑的坐了一夜,最后只塞给了我一袋子钱。
“吃饭,住着,得花钱……”
我掂量钱袋子,笑着问他:“这是卖我娘的钱嘛?”
他愣住了,什么话都没说。
……
玄京城很好,很繁华,没什么人认识我。
我不想回村子,也不想再看一眼村子里那个老农。
他可以自己再讨个老婆,生个娃娃,去找别人给他传宗接代。
我得在玄京城活下来。
我读过书,虽然不多,但也够在玄京城酒楼里找一个跑腿传信的活儿。
包吃包住,没有工钱,但也自得其乐,乐在逍遥。
这是一个新的地方,我可以在这里舍弃过去,开始自己的人生。
对那时候的我来说,只要不走回头路哪儿都更好。
但某一天,老山村寄来了一封信。
是那老农让村口王瘸子代笔写的,花了他小半贯钱。
他不识字,絮絮叨叨的写了一些废话,关心我在玄京城做什么,钱够不够用。
我笑了,把信揉作一团,丢进了酒楼取暖的火盆里。
但后来老农还是会让王瘸子写信。
他甚至不确定这信能不能送到玄京,但就是拗着劲儿一直写,一封信半吊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