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章 科举的雏形(求追读)

为此,尚书仆射盖勋带着一些不同意见拜见了刘辩:“陛下,昔日取县吏及乡吏,多是县令县长之权,往往县中长吏考察完品行才能之后,便可予以上任。若至郡中考核,部分县治虽远,却远地有限,可若是再算上州中,其中的路途之远,时间之长,须得慎重。”

刘辩也知道自己一个人的考虑必然会有粗疏之处,遂询问道:“卿有何策?”

盖勋说道:“以臣愚见,以两次策试取吏并无不妥,毕竟此前太学生已经经过一轮擢选了,只不过应将第一次策试放在县中,第二次放在郡中为佳。”

刘辩最初的想法是担心郡中谋私,多加一道州中的策试流程,就意味着多一层保险。否则,全由郡中决定,岂非将原本就被郡中侵占许多的县乡权力进一步交给郡国?

可盖勋的解决方案并未涉及到刘辩的关切之事,刘辩遂问道:“如此,郡国权力是否过大了?”

盖勋当时在尚书台中与内臣们讨论过这个问题,不假思索地答道:“陛下此前有意重振郡国之学,还特意遣前将军至各郡国巡视,收效甚好。臣与尚书台众臣商议,私以为不若以郡国文学参与到第二次策试之中,以显重视,而以郡中监察从事督之,州刺史亦有权察之。”

“至于首轮策试,则由县中判定,并限定名额,至于郡中,则主要探查有无弄虚作假者,少行黜落之事。如此,避免郡中过度插手县中之事,无需忧心郡国继续侵占县中之权。”

刘辩颔首,这的确是个妥当的方法。就算是后来的科举,县试也多由本县县令主持,至于小吏,更不用提了。

现在的办法相当于直接将策试变成了初试和复试,并在初试就直接限定名额。

刘辩想着,此法约莫还有一桩好处——减少了参与乡吏县吏选拔的沉没成本,这样,初次落榜生付出的并不多,也不至于生出多少怨恨。而付出更多的二次落榜生,复试不过,则更该反思自己了。

落榜生的破坏力可不容小觑。

刘辩没想过第一时间就施行多么完善的科举,他的时间还很多,可以慢慢来。

盖勋得到了答案,又问道:“陛下,不知此法是只用于五州还是发布天下十三州?”

“先在五州试行吧!看看成果如何。”刘辩说道,其他地方不说,司隶校尉部存在不少太学生乡吏,短时间内必然是不适合用此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