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完澡,江福宝感觉浑身香喷喷的,一天的疲乏也消失了。
换上薄纱衣服,整个人都凉快许多。
外头发红发紫的晚霞,印在她的脸上。
把她的脸蛋照的粉嫩嫩的,像抹了一层天然的腮红。
江福宝走下楼梯,带着雪浣去了一进院,准备与家人一起吃晚饭。
然而,来到一进院,她却看到了刚才那位少年。
两人对视。
一个皱着眉,一个笑的灿烂。
“你这人,怎么还闯进我家来了?”江福宝瞪了他一眼。
“福宝!你误会了,这人是当初那个沈家小子,你忘了啊?当初,阿奶把他娘亲背到棺材铺,额......咳咳,想起来了不?”
张金兰见孙女对他态度极差。
连忙解释。
然而,说到一半,她就闭上了嘴巴。
毕竟沈家小子的亲娘已经去了,当着他的面,揭他伤疤,总有些不太好。
张金兰佯装咳嗽两声,掩饰她的尴尬。
“沈?”江福宝虽然记起这个人,但是愣是想不起来他的名字。
当初,她刚穿来的时候。
家里穷的老鼠都不光顾。
第一次跟阿奶去镇上。
就遇到这个少年。
他娘亲被人毒害,阿奶为了银子,就去背尸。
这件事,她一辈子都不会忘。
人穷的时候,真的什么事都能做出来。
阿奶的勇气让她佩服。
哪怕家里已经富裕好几年了。
江福宝都还记得家里最穷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