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养过猫,猫肉不吃,挖个坑埋了,要不是怕引来其他妖兽,庞光都想把这猫的尸体吊树上,暴尸七七四十九天。
毕竟,他再也不是,当初在归旋客栈的无能小伙子了。
现在那根被咬掉的脚趾头,还没有长出来呢!
不过,这个树洞他很满意,里面空间反正比北上广深的出租房大不少,横竖左右都能躺,打几个滚都没问题。
再铺上一层柔软的兽皮,坐在上面,舒服得都昏昏欲睡。
把树洞口重新掩饰好,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
尽管身体疲惫,但是一歇下来,发现包还没仔细舔过,就心里痒痒的。
打开灰色储物袋,里面空间很小,只有苏雨溪给的粉色储物袋一半大小。
既然是舔包,一定要把东西全都倒出来,一件件数,才过瘾。
哗啦啦~看着稀里哗啦的物品往下落,这感觉真爽!
游戏里boss会爆金币和装备,这次可是真实体会到了。
兽皮上一颗颗不规则的碎石,占据大半,1……2……3……688……689!
哇,发财了,发财了,689颗碎石,相当于卖10件兽皮啊!
额,他这样一算,结果兴奋感又瞬间没了,因为储物袋里还躺着十多张兽皮呢!
原来我有这么多钱!
可惜,没真正进过城里,不知689碎石的购买力是多少。
咦,这里还有几颗大的。
这是?
庞光手里捏着一颗整体圆润的晶莹石头,跟碎石比材质有点相似,就是一颗大点完整圆润,一颗小很多切口不平整!
这不是木樨湖里小一号的水晶石头吗?
我勒个豆!我果然没猜错,当初就觉得这东西像钻石值钱。
七颗,整整七颗,这肯定比碎石值钱,这点傻子看了也明白,毕竟他比傻子聪明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