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不知道的是,之前他吃过太多天材地宝了,比如桃花酿,木樨果,青莲之液,伴生灵兽的血就是馒头的血,还有水草藤汁液,还有包头鱼。
既然能生长在木樨树下,无一不是宝贝,就像能跟亿万富豪一起玩的人,会是一般人吗?
庞光经过七八天的暴晒与赶路,又经历一番生死战斗,那些积累在体内的宝液在逐渐与他的经脉骨骼甚至内脏融合,逐步化为他自身的底蕴。
烈日当头,甚是刺眼。
庞光醒来,站起后伸了伸懒腰,全身骨骼一阵霹雳吧啦的响,通体舒坦,他感觉现在跟这幽狼斗,三招就能搞定。
他感受最深的是,精神特别旺盛,那些小时候的事,那些以前囫囵吞枣看过的书,种种记忆此时如潮水般涌现,精神旺盛还给他带来一份无惧无畏的勇气。
此时他看向那幽狼尸体,就像看一头死猪一样,没有半分惧怕。
他想起昨晚被吓得一通瞎跑,后来天黑下来,路线是肯定偏了,他要凭着记忆往回走,顺便捡回帽子和丝巾。当然走之前,他从幽狼身上再挖了两块肉带走。
一路走着,他看见了,那还残留着半颗眼睛的头颅,还有地上一些散落的断臂残肢,他心里微微发怵又极力克制着,让自己去适应。
这是……
庞光瞳孔微缩,看见了那些断臂残肢上还残留着一些衣服和裤子,此时脑海中那个穿西装皮鞋的中年男人尸体也浮现在出来,他为了印证自己的某些猜想,一口气跑回到昨天的地方。
这是……
庞光看着那穿西装皮鞋,面部骨头露出些的恐怖尸体,此时没有害怕反而是心湖澎湃。
因为这个中年男人他遇见过,有次周六下午出门聚餐,他进入电梯里碰见过这个中年男人。
庞光也顾不得恶心了,双手在这尸体上衣和裤子口袋里一阵摸索,摸出了一包烟,打火机和一张名片:顺天路130号友谊大厦23楼 阿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运营总监 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