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倒是事实,
陈墨可以找别人来代替钟晴子演唱。
不过观众都是先入为主的,
后来人唱、跳得哪怕更好,
观众大多还是更接受钟晴子的版本。
钟晴子见陈墨不出声,更是贴紧一些撒娇。
“墨哥,我们之前的合作不是挺愉快,你就把歌给我唱吧!”
小主,
胳膊上传来温柔的压感,陈墨心声荡漾。
“给你也行……不过我要这首歌的五成分成。”
五成!
钟晴子虽不学无术,
可也知道,
大部分情况下,
一首歌曲,公司会拿走50%的利润。
毕竟公司需要负责制作、推广、包装和承担失败的风险。
然后剩下的50%也不是全部归歌手所得。
这里面还要扣除顶级作曲人、作词人占有15%、5%的版权收益。
剩下的30%才是歌手和经纪人的利益分配。
陈墨现在一开口就要走一半,
自己岂不是替他打工,
白唱?
“墨哥,五成的分成太高了,就算我答应,公司也不会同意!”
陈墨拿出手机,转发了一份合同合约给钟晴子。
“这是我拟定的《学猫叫》具体分成分配合同,你可以先和经纪人商量一下。”
钟晴子点开合同,里面详细的规划了《学猫叫》各种商演的分成比例。
例如……
商用版权、歌曲下载版权陈墨要拿走50%的分成;
另外还拥有翻唱的决策权。
这份合同并非陈墨首创,
而是从林薇薇那里要来最为霸道分成合同。
这种合同分成一般都是选秀节目给选手的合同。
这种霸道的条款,一般的歌手都不会接受。
毕竟如钟晴子所想一样,
我各种商演奔波赚了一亿回来,分到的只有鸡屎那么一点。
谁愿意啊!
当然,
选秀节目的例外,毕竟选手参加节目都是求名。
也有一些选秀歌手是不愿意接受这样的霸道合同。
所以在《龙国好歌曲》上面,经常会看到一些唱得比冠军好多了的歌手被淘汰。
那就是因为没签订合同的缘故!
站在节目组的角度也没错,花了那么多的钱宣传、包装节目。
冠军怎么能是一个外人?
对吧!
钟晴子本来就是选秀节目出身,对陈墨这样的霸道条款深恶厌绝。
自己好不容易挨到训练营的合同结束,跳槽到金蝶唱片。
怎么还能签约这种为他人做嫁衣的合同!
陈墨之所以开出那么霸道的合同条款。
是对钟晴子之前在楼道里面说自己坏话的惩罚。
男人,
有时候也很小气!
钟晴子强忍心中不悦,极力克制不让自己爆发出来。
“这样的合同我做不主,要电话和经纪人商量一下。”
“可以,我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