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四章 江湖还有陈平安

剑来 烽火戏诸侯 4808 字 1个月前

女鬼韦蔚御风远游,如缩地山河,自然要早于车队到达剑水山庄。

韦蔚的去而复还,重返山庄做客,宋雨烧依旧没有露面,依旧是宋凤山和柳倩接待。

宋雨烧当年在古寺放过韦蔚一马,不意味着这位梳水国老剑圣就待见她,即便是梳水国四煞之一的柳倩,作为自家的孙媳妇,宋雨烧当年何尝就没有心结了?只是当一位恪守老规矩的老江湖,年纪大了,将那家国天下,原路折返,走回家中,再有些自省,尤其经历过那次剑鞘的买卖一事,宋雨烧才彻底认可了柳倩“这个人”,由着柳倩持家,甚至还愿意为她将来成为山水神只一事而奔波,主动与韩元善往来。不然宋雨烧已经得了书院的青眼,本该板上钉钉的破境一事,也成了一场镜花水月。

宋雨烧其实这次与陈平安重逢,尤为高兴。不光光是亲眼看到陈平安成为一位山上剑仙,更是陈平安的江湖路,像他宋雨烧。

一条路上,行人寥寥,偶然相逢,风雨之中,并肩而行,该有醇酒。

若说第一次相逢,宋雨烧还只是将那个背着书箱、远游四方的少年陈平安,当做一个很值得期待的晚辈,那么第二次重逢,与头戴斗笠背负长剑的青衫陈平安,一起喝茶饮酒吃火锅,更像是两位同道中人的心有灵犀,成了惺惺相惜。不过这是宋雨烧的切身感受,事实上陈平安面对宋雨烧,还是一如既往,无论是言行还是心态,都以晚辈礼敬前辈,宋雨烧也未强行拧转,江湖人,谁还不好点面子?

在听闻宋凤山和柳倩再次接待韦蔚议事后,宋雨烧就来到了瀑布那边的水榭独坐。

已经多年不曾佩剑练剑的宋雨烧,今天将那位老伙计横放在膝上,剑名“屹然”,当年就无意中捞取于眼前这座深潭的砥柱石墩机关当中,那把青竹剑鞘亦是,只不过当年宋雨烧就有些疑惑,似乎剑与剑鞘是遗落之人拼凑在一起的,并非“原配”。

屹然当然是一把江湖武夫梦寐以求的神兵利器,宋雨烧一生喜好游历,拜访名山,仗剑江湖,遇到过不少山泽精怪和魑魅魍魉,能够斩妖除魔,屹然剑立下大功,而材质特殊的竹鞘,宋雨烧行走四方,寻遍官家私家的书楼古籍,才找了一页残篇,才知道此剑是别洲武神亲手铸造,不知哪位仙人跨洲游历后,遗落于宝瓶洲,古籍残篇上有“砺光裂五岳,剑气斩大渎”的记载,气魄极大。

只是那把竹鞘的根脚,宋雨烧曾经问遍山上仙家,依旧没有个准信,有仙师大致推测,兴许是竹海洞天那座青神山的灵物,但是由于竹剑鞘并无铭文,也就没了任何蛛丝马迹,加上竹鞘除了能够成为“屹然”的剑室、而内部毫无磨损的异常坚韧之外,并无更多神异,宋雨烧之前就只将竹鞘,当做了屹然剑主人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不曾想原来竟是委屈了竹鞘?

宋雨烧低头望去,古剑屹然,依旧锋芒无匹,阳光映照下,熠熠生辉,光华流转,水榭这处水雾弥漫,却半点遮掩不住剑光的风采。

宋雨烧伸出手掌,轻轻拍打剑身,重新抬头望向那条飞流直下的瀑布,如仙人雪白长发从天上垂挂而下,喃喃道:“老伙计,咱们啊,都老啦。”

议事堂那边,韦蔚说过了那处战场的首尾,以及陈平安要她帮忙捎的话,宋凤山神色凝重。

柳倩是喜怒不露的沉稳性情,双重身份使然,只是听过了陈平安的那番言语后,知晓其中的分量,亦是有些感慨,“爷爷没有看错人。”

宋凤山轻声道:“这个理,难讲。”

柳倩点点头,她毕竟是大骊安插在梳水国的死士谍子,眼界其实相较于一般的武学宗师和山上仙师,还要更高。

所以她甚至要比宋凤山和宋雨烧更加清楚那位纯粹武夫的强大。

梳水国、松溪国这些地方的江湖,七境武夫,就是传说中的武神,事实上,金身境才是炼神三境的第一境而已,此后远游、山巅两境,更加可怕。至于之后的十境,更是让山巅修士都要头皮发麻的恐怖存在。

那位来自中土神洲的远游境武夫,到底有多强,她大致有数,源于她曾以大骊绿波亭的公事门路,为山庄帮着查探虚实一番,事实证明,那位武夫,不但是第八境的纯粹武夫,而且绝对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远游境,极有可能是世间远游境中最强的那一撮人,类似围棋九段中的国手,能够荣升一国棋待诏的存在。理由很简单,绿波亭专门有高人来此,找到柳倩和本地山神,询问详细事宜,因为此事惊动了大骊监国的藩王宋长镜!若非那个强买强卖的外乡人带着剑鞘,离开得早,说不定连宋长镜都要亲自来此,不过真是如此,事情倒也简单了,毕竟这位大骊军神已是十境的止境武夫,只要愿意出手,柳倩相信即便对方靠山再大,大骊和宋长镜,都不会有任何忌惮。

这已经不纯粹是谁的拳头更硬,而是那天下大势使然。

大骊王朝,如今已经将半洲版图作为疆土,未来独占一洲气运,已是大势所趋,这才是大骊宋氏最大的底气和凭仗。

小主,

说不定到时候一跃成为整座浩然天下前五的王朝,都不是什么难事。

韦蔚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坐在椅子上,晃荡着那双绣花鞋,“楚夫人可是要来登门拜访,到时候是直接打出门去,还是来者即客,笑脸相迎?除了那个蛇蝎心肠的楚夫人,还有横刀山庄的王珊瑚,韩元善的妹妹韩元学,三个娘们凑一对,真是热闹。”

柳倩微微一笑,“小事我来当家,大事当然还是凤山做主。”

宋凤山无奈道:“还是得听爷爷的,我天生不适合处理这些庶务。”

韦蔚望着柳倩,笑嘻嘻道:“据说那个王珊瑚当年偷偷痴情于你夫君?”

宋凤山无动于衷。这类话题,沾不得。不谙庶务,只是他不愿分心,希望在剑道上走的更远,并不意味着宋凤山就真不通人情。

柳倩笑道:“一个好男人,有几个爱慕他的姑娘,有什么稀奇。”

韦蔚没来由说道:“那个姓陈的,真是令人刮目相看,还是你们爷爷眼睛毒,我当年就没瞧出点端倪。只不过呢,他跟你们爷爷,都没劲,明明剑术那么高,做起事来,总是拖泥带水,半点不痛快,杀个人都要思来想去,明明占着理儿,出手也一直收着力气。瞧瞧人家苏琅,破境了,二话不说,就直接来你们庄子外,昭告天下,要问剑,便是我这么个外人,甚至还与你们都是朋友,内心深处,也觉着那位青竹剑仙真是潇洒,行走江湖,就该如此。”

宋凤山冷笑道:“结果如何?”

身材娇小玲珑的女鬼韦蔚,慵懒靠着椅子,道:“苏琅只是差了点运气,我敢断言,这个家伙,哪怕这次在庄子这边碰了一鼻子灰,但这位松溪国剑仙,肯定是未来几十年内,咱们这十数国江湖的魁首,毋庸置疑。你宋凤山就惨喽,只能跟在人家屁股后头吃灰尘,无论是剑术,还是名声,就是要不如那个行事霸道、自私自利的苏琅。”

宋凤山一笑置之,各人有各命,何况剑客的最终成就高低,还是要靠手中的剑来说话。就像以前,在剑水山庄风头最盛的时候,世人都说梳水国剑圣宋雨烧的剑术之高,已经超过垂垂老矣的彩衣国老剑神,后者之所以退隐封剑,就是畏惧宋雨烧的挑战,害怕宋雨烧有朝一日要问剑,不敢应战,便主动退让示弱。而事实上呢,哪怕彩衣国老剑神遭遇意外,落败身死,以一种极不光彩的方式落幕,却仍是自己爷爷此生最敬重的剑客,没有之一。

柳倩却有些怒容。

韦蔚赶紧双手合十,故作哀怜,求饶道:“好好好,是我头发长见识短,说话不过脑子,柳倩姐姐你大人有大量,莫要生气。”

宋凤山不愿跟这个女鬼过多纠缠,就告辞去往瀑布那边,将陈平安的话捎给爷爷。

女鬼韦蔚占山为王,兴许称不上恶贯满盈,可是宋凤山实在不喜,只不过自己妻子与之交好,又有一层盟友关系,才可以坐下来喝茶。比如韦蔚跟韩元善之间的那笔风流账,宋凤山便心有厌恶,私底下劝过柳倩,结盟归结盟,利益往来,那是在商言商,但是柳倩与韦蔚的双方私谊,还需点到为止。这是宋凤山寥寥无几与妻子“拿捏一家之主”的身份“讲道理”,正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宋凤山道理讲的少,这个道理,才会显得重。

所幸柳倩听了,也是这般做的。

所以柳倩那句大事夫君做主,并非虚言。

这也是柳倩的聪明所在,当然也是宋氏的家教所长。不然柳倩就只能顶着一个剑水山庄少夫人的空头衔,一辈子得不到宋雨烧的真正认可。到时候最难做人的,其实正是宋凤山。如果宋凤山真的万事由她,到时候自讨苦吃,怨不得爷爷宋雨烧不近人情,也怨不得什么柳倩,所谓的清官难断家务事,归根结底,不是讲理难,而是难在如何讲理,何况一家之内,也讲那位卑言轻,故而难是真难。

在宋凤山路过山水亭的时候,浩浩荡荡的车队已经通过小镇,来到山庄之外。

柳倩犹豫了一下,仍是没有让人去通知宋雨烧和宋凤山这对爷孙。

一来是对方,来的都是妇道人家,楚夫人,王珊瑚和韩元善,皆是女子,剑水山庄若是宋雨烧亲自出门迎接,太过兴师动众,柳倩也开不了这个口,其实宋凤山与她携手相迎,刚刚好,只是柳倩并不愿意打搅爷孙二人。二来对方为何会苏琅前脚跟才走,她们后脚跟就来了,意图明显,剑水山庄看似日薄西山的处境,本就只是假象,无需对谁刻意逢迎,哪怕是大将军“楚濠”亲临,又如何?她柳倩,身为大骊绿波亭谍子的梳水国头目,分量够不够?礼数够不够?

韦蔚躲了起来,在庄子里边随便逛荡。

最后坐在那座靠近瀑布的山水亭,闲来无事,思来想去,总觉得匪夷所思,当年一个貌不惊人的泥腿子少年,怎么就突然发迹了?关键是怎么就从一个境界不高的纯粹武夫,摇身一变,成了传说中的山上剑仙?吃错药了吧?如果真有这样的灵丹妙药,可以的话,给她韦蔚来个一大把,撑死她都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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瀑布水榭那边,宋雨烧已经将古剑屹然重新放回深潭石墩,关闭了那座前人打造的机关后,站在那座小小的“中流砥柱”上,双手负后,仰头望去,瀑布倾泻,任由水雾沾衣。当宋凤山临近水榭,黑衣老人这才回过神,掠回水榭内,笑问道:“有事?”

宋凤山便将韦蔚捎来的言语复述一遍。

宋雨烧神色怡然。

宋凤山疑惑道:“爷爷好像半点不感到奇怪?”

宋雨烧满脸笑意,颇为自得,道:“那瓜娃儿撅个屁股,我就晓得要拉什么屎,有什么惊讶的。要是不这么说,不这么做,我才觉得奇怪。”

宋凤山如今与宋雨烧关系融洽,再无拘束,忍不住打趣道:“爷爷,认了个年轻剑仙当朋友,瞧把你得意的。”

宋雨烧微笑道:“不服气?那你倒是随便去山上找个去,捡回来给爷爷瞧瞧?若是本事和为人,能有陈平安一半,就算爷爷输,如何?”

宋凤山有些哀怨,“爷爷,到底谁才是你亲孙子啊?”

宋雨烧笑道:“当然是出息不大的,才是亲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