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喜欢他,就去把他抢到手

赵嫣嘴上轻哼一声,右手却不自禁地触碰到自己的胸口。

此时此刻,她的确察觉到自己的心在砰砰地跳。

奈何她胸襟太过广阔,她实在摸不出自己心跳的具体频率。

“你自幼听着北境历代英雄们的传说长大,应该很清楚,‘强者为尊’一直都是咱们大燕的传统,”赵长缨顿了顿,又说道,“只要你足够强大,你就可以优先获得一切资源的选择权,包括丹药、钱财和美人。

“我们作为赵家子弟,想要什么东西,亲自动手去抢就是了,何必顾忌其他人的看法、将其拱手让人?

“想当初,我为了你的母亲,还跟别人在悬崖边决斗过。你的曾祖母为了追你曾祖父,更是单枪匹马,埋伏他必经的山道上,像个女土匪一样堵截他。

“时磊那个女儿,我也听别人聊起过,不过是一个没发育成熟的矮个子黄毛丫头罢了,只有情窦初开的小处男才会喜欢那种姑娘。我女儿相貌比她强,实力也比她强,若想要一个男人,还怕抢不过?

“况且,在她撕毁婚约的那一刻起,便相当于已经自愿退出了赛场……”

“父亲!”赵嫣坐直身子,蹙眉道。

她虽生在北方,也知晓北境民风彪悍,但或许是因为她在洛京城里度过了大半的童年时光,当赵长缨带着酒气在她面前说起“抢男人”这种话题时,她仍不可避免地感到有些别扭。

“好吧,我也不催促你,”看到赵嫣这副模样,赵长缨再次轻笑一声,“你在外头奔波了这么多天,肯定已经疲倦了。先去你屋子换身衣服,休息一会儿,再去认真考虑一下这个问题吧!”

赵嫣“嗯”了一声,点了点头,然后心不在焉地走出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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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长缨望着她离去的背影,长长地呼了一口气。

他曾一度以为,以自家女儿的脾气,她这辈子可能都跟青楼花魁们一起过了。没想到居然还是在临死之前,等来她像其他女孩一样情思萌动的一天。

想到那个叫顾旭的年轻人,他的心情颇为复杂。

一方面,他和天底下所有的岳父一样,觉得自家辛苦养大的小白菜要被猪拱走了;

另一方面,他知道顾旭的身份和潜力定然非同一般——

从洛川对他的态度能看出,顾旭今后的境界至少圣人起步,大概率在圣人之上。

而且以顾旭目前这令人难以置信的修行速度,他达到圣人境界,想必用不了几年的时间。

现在大齐与大燕为敌,赵长缨自己已经时日不多。

虽然大燕仍有一定的底蕴,但若要抵挡强者众多的大齐王朝,仍会非常困难。

如果顾旭愿意留在大燕,那么待他羽翼丰满之后,定然会成为赵嫣身边的强大助力。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顾旭与“火神”之间的联系。

凭借“真君”强者的神识感知能力,赵长缨早已知晓今日“火神庙”里发生的一切。

他虽然不清楚“回禄”符文的存在,也不清楚顾旭能把“火神”权柄掌控到何种程度,但他可以感觉到自己血脉力量隐隐的季动,也可以预料到顾旭日后在“火神”信徒们的心目中会有多么崇高的地位。

说不定不久后,顾旭在北境的威望会变得比大燕君主还高。

赵长缨明白,像这样一个人,决不能把他放走,让他流落到别的势力中去;也不能用太过强硬的手段对付他,招致他的反感。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变成自己人。

碰巧,顾旭出身平民,背后没有亲族,没有势力。

碰巧,赵嫣也正好对他有些好感。

所以他才直截了当地在赵嫣面前提起婚姻之事,希望自己死前,此事能尘埃落定。

想到这里,赵长缨抬起头来,对守在门口的侍卫吩咐道:“等嫣儿带来的那位朋友从神庙出来后,你就把他请到这里,说我想见他一面,跟他好好谈一谈。”

“是,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