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饭后,李天喜低声禀报道:“郡主,我近来驯鹰,忽然生出一个想法。”
这傻小子,在郡主面前可别乱说话。
刘恒昌不动声色地冲女婿使眼色。
奈何女婿有时候机灵,有时候就是个棒槌,压根就没留意到自家岳父的提点,滔滔不绝地将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我是这么打算的。现在养大的鹰且得用的,一共有十六只。”
“其中一只,可以专门驯练往王府飞。平日里送信去王府,快马来回也得一天。如果是鹰送信,不出一个时辰,信就送到了。”
姜韶华听得精神一振:“仔细说说。”
刘恒昌悬着的心也放下了,竖长耳朵听了起来。
李天喜显然早有思虑,并不是一时热血上头:“驯好的鹰,可以侦查地形,提前示警,当然也可以送信。”
“以亲卫营和南阳王府为固定地点,让鹰来回飞,这是能做到的事。到时候只要派两个鹰卫,长期留在王府里就行了。”
“还有南阳十四县,路程有近有远,有的一两日能到,路程最远的要五六日。送一回公文,就要耗费许多时间在路上。如果将驯好的鹰分到十四县,以后郡主有什么号令,便能在最短的时间里送到各县。”
“现在南阳郡太平得很,万一日后有什么灾祸或打仗的时候,有鹰送信,就能在最短的时间里互通消息。”
李天喜越说越顺畅,目中炯炯有神:“现在鹰卫这一队有五十个人,我教了他们两年,他们学了我五六成本事,伺候鹰吃喝日常驯鹰都没问题。整日都待在亲卫营里,也没什么意思。”
“郡主可以将他们分别派到十四县去,专门伺养苍鹰。”
姜韶华眼睛亮了起来,看着李天喜的目光如看着稀世珍宝:“你这想法很是不错。都是你自己想出来的?”
李天喜憨憨一笑:“是,我一直在暗中琢磨,连岳父都没说过。”
刘恒昌终于逮着机会了,不轻不重地踹了李天喜一脚:“你个混账东西!这么要紧的事也敢瞒着我!”